知识产权审判模式之成本效益分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5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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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版权所有 知识产权审判模式之成本效益分析 作者:张迎春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5期 摘要:随着知识产权案件的不断增多,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目前,审判模式改革主要以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为视角,鲜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现行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运行机理,致使现行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运行成本高、效益低。从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成本效益分析的必要性出发,并进一步对其进行量化考察,从而为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改革提供可行性建议。 關键词: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成本效益 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 中国入世以来,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改革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印发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确定要“探索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审判庭”。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些地方法院提出了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构想。但是,通过研究发现,理论界和实务界鲜见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对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进行分析,无法掌握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运行的成本与收益。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厘清现行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运行机理,为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改革提供一定的现实依据。〖HJ*4〗 一、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成本效益分析的必要性 自1996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进行改革以来,各试点法院结合自身的特色,因地制宜,形成了多种形式的“三审合一”模式①。但是,目前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改革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而忽视了成本效益的衡量。在经济学分析中,经济理性追求以较小的成本达到同样的效益或者以同样的成本达到更好的效益\[1\]。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实际上就是在人们寻找能优化其社会行为和组织秩序的过程中进行的,正是在此意义上,人们的行为受到有限理性的制约,引致的交易成本的存在及其节约是法律起源和经济的本质\[2\]。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需要投入一定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了效益的高低,通过进一步分析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运行成本,对进一步优化其审判模式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此,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改革除了在传统审判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外,还应当在审判模式改革中运用成本效益的原理来指导实践,以寻求低成本、高收益的资源配置形式和实施程序并加以法律化。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法律是公共选择的产品,具有一定的稀缺性\[3\]。实现知识产权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审判模式改革的需求。成本是法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在法律制度安排、解纷程序和人们的实际法律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4\]197。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需要投入一定的诉讼成本,而诉讼成本包括当事人和法院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投入的成本,此文中笔者仅就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司法成本进行分析。在知识产权审判活动中,司法成本的消耗是不可或缺的,关键是如何设置合理的审判模式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有效的运用。波斯纳认为,对效益的追求就在于司法程序的直接成本和错误成本总额的最小化\[5\]。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设置会影响到司法成本的投入量和司法效益的实现程度。虽然知识产权司法成本的投入并不会带来积极的经济效益,但其蕴含着巨大的非物质性的司法效益。因此,分析司法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联性,对于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保障公平正义的尽早实现。“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效益的实现可以保障诉讼效率的实现,而诉讼效益的实现有利于诉讼正义的尽早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也会影响到司法效益的实现。通过对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成本效益分析,可以发现现行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在运行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以及效益的实现状况。现行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设计没有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性强的特点,法官又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容易造成案件审理事实认定上的错误,导致“循环诉讼”的产生。“循环诉讼”现象属于司法成本的重复使用,这种重复使用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影响了司法效益的实现。如果司法效益的实现受到影响,司法公平即使能够实现,对于当事人来说这种公平的实现已经失去实际意义,尤其是知识产权纠纷。 第三,保障现行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合理化。现行知识产权审判模式采用传统审判模式和“三审合一”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传统审判模式很明显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最高院授权部分地方法院进行“三审合一”模式的试点。各个地方法院结合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设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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