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物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及其对策-《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5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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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物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及其对策-《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5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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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版权所有 数字出版物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陈军东 丁冲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5期 摘要:数字出版物一般来说是综合的精神劳动的产物,以其为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关系复杂;由于数字出版物创作方式的开放性,使得即便是某项具体的知识内容也难以追溯到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复制形式的多样化和便捷性也给数字出版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困难。诸多问题的存在使得数字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解决这些问题,以强化数字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有:从立法上明确数字出版物知识产权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加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加强数字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强化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等。 关键词:数字出版;知识产权;管理模型 中图分类号:G23文献标识码:A 随着信息技术尤其是移动网络的日益普及,数字出版已经逐步兴起。数字出版的实质是将人类文化的传承用数字化的方式实现,是基于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流媒体技术、存储技术、显示技术等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的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的一种新型的出版方式\[1\]。这一新出版方式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以数字出版物为标的物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一、数字出版及数字出版物知识产权管理模型的基本概念 数字出版已经成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新的增长点。这一新的出版模式所引发的以著作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因此有必要对数字出版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所引发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推进社会的知识创新。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权利人对其提供的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在以数字出版物为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体系中,著作权是其核心内容,因此在文章的论述中,我们论述的重点对象往往是著作权。应该申明的是,以数字出版物为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体系范畴是远远超过著作权的。我们可以简单地构建一个数字出版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型(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Model ,IPM)来描述这个体系。该模型可以用来描述由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或技术、出版物、出版单位几个要素通过缔结相应的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关系。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创新、组合等方式创新出新的知识内容,权利人依照法律要求提出对该知识内容的知识产权要求则依照知识产权法对该知识内容拥有知识产权;如果该权利人通过缔结出版合同的方式将其出版,将知识内容进行物化,则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拥有该出版物的著作权,出版单位依法享有出版权。在物化知识内容的过程中,为便于知识内容采用新的传播模式,有必要对其加以改造,这时又衍生出新的知识内容,形成知识产权;在物化过程中要引用到新的技术,则又涉及知识产权的引用。IPM模型见图1。 二、数字出版物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尽管从出版方式上讲,数字出版是将传统纸质图书的内容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是传统图书知识内容的电子化信息化过程,但是这种转换在内容表达形式上已经突破了视觉传达的限制,它可以将文字、声音、图像融为一体用以传播知识内容。此外,从知识内容的接受者角度来说,数字出版物的内容大多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因而使得地域、时间,甚至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差异不断淡化。这种差异的消失使得数字出版彻底地改变了出版业的终极形态。在这种新的出版形态下,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更加复杂。 (一)以数字出版物为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关系复杂 数字出版物的形态种类多种多样,尤其是新的媒体形式或媒体技术正在不断涌现,传统作品种类的划分标准正在不断模糊,这为数字出版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认定增加了难度。为适应特定的数字化的传播方式,有时知识内容必须经过改造才能适应生产,这种改造已经超出了出版学上编辑的范畴,此时的改造使得衍生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出现;数字出版的生产过程中,尤其是为适应个性化出版的要求,数字出版物往往要求进行出版物的专门设计,这种专门设计也是一种知识生产的劳动过程,这种劳动的物化成果也应具备知识产权;在数字出版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应用新技术,这种新技术的应用也涉及知识产权的引用。可见,数字出版物的形态种类的多样性及其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性化导致以数字出版物为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它远远超出了以知识内容为标的物的知识产权范畴。因此,在知识内容的物化(即数字出版物的生产)过程中,应该以知识内容为核心,理清各类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关系,与各有关方通过合同的方式厘定各知识产权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数字出版物知识产权归属不易确定 即便是知识内容法律上的拥有者,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认定也存在困难。数字出版主要是在数字技术平台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品的创作,而产生知识内容的物化结果。很多作品在出版(即取得法律上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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