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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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股权激励的含义;股权激励对象;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 票。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 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回购本公司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 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 本总额。根据175号文、8号文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数量按下列办法确定: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 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境外4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期价值或限制 性股票的预期收益。 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 予数量。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授予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的股权数量 比照高级管理人员的办法确定。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 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任一人员的股权(包括已行使的和未行使的股权) 超过上市公司发行总股本1%的,上市公司不再授予其股权。 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 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0%。 因实行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需 资金应当控制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之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常见形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类型;;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而发生的股份支付过程包含四个主要环节;股权激励工具的主要类型;大类别;;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 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 股票。(财税[2009]5号);一、授权日,按照当日股票的内在价值: 限制性股票不是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因此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二、行权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四、提前终止: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当作如下会计处理:;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发放现金股利的,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发放股票股利的,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应收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行权时个人所得税 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 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 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被激励对象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款而出售股票,其出售价格与原计税价格不一致 的,按原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额。 个人(激励对象)在纳税年度内一次取得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区别于所在月 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述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限制性股票形式工 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述公式 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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