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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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 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客观性评估指标 得分 观测点 评分说明 指标解读 1. 师资 队伍 结构及教学水平 (30分) 1.1 数量 结构 与 访学 交流 (18分) 〔1〕专任全职教师数量(3.2分) 基准分为1分。高于国家标准1名加0.2分,低于国家标准1名减0.2分。最高3.2分。 国家质量标准中规定的专任教师数,应包含招生每增加一定数量所需增加的教师数。 ? 〔2〕生师比(3.6分) 基准分为2分。高于国家标准每0.5个点减0.2分,低于标准每0.5个点加0.2分。最高3.6分。 见专业类国家质量标准。 ? 〔3〕专任教师高级职称结构(3.6分) 基准分为2分。高于国家标准每0.5个百分点加0.2分,低于标准每0.5个百分点减0.2分。最高3.6分。 ? 〔4〕专任教师硕士、博士学位比例 (3.6分) 基准分为2分。高于国家标准每0.5个百分点加0.2分,低于标准每0.5个百分点减0.2分。最高3.6分。 ? 〔5〕交流与社会 服务(4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专业教师出国访学半年以上1人次加0.2分;主办过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教学)会议1次加0.5分;通过面向社会组织的学科专业培训、讲座或其他形式进行的社会服务活动1次加0.3分。最高4分。 由学院提供情况汇总,相关部门审核。 ? 1.2教学情况及 教学荣誉 (12分) 〔6〕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比例(3分) 基准分为2分,基数为95%。每提高0.5个百分点加0.1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0.1分。最高3分。 近三年平均值;包括本专业受聘的所有在职教师。 ? 〔7〕授课质量 (2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专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90分以上比例超过学校平均比例0.5个百分点加0.1分;低于75分1人减0.1分。最高2分。 90分以上比例取近三年平均值;低于75分人次指近三年累计值。 ? 〔8〕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3分) 基准分为1分。专任教师中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0.5分/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0.5分/队,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团队0.3分/人(/队)。最高3分。 同一人或同一团队按最高级别。 ? 〔9〕教师个人奖励(4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获得省级奖励0.2分/人次,校级奖励0.05分/人次。最高4分。 教师个人奖励包括讲课比赛、课件大赛、微课制作大赛、奥琦玮奖教金等,由教务处认定,不含教学质量奖以及其他观测点中包含的奖项。 ? 2.教学建设与改革 (30分) 2.1专业建设显性成果及荣誉 (15分) 〔10〕特色专业 (2分) 基准分为0.5分。国家级0.7分,省级0.3分,其他省级以上称号或试点工程项目0.3分/项。最高2分。 同一类荣誉按最高级别。 ? 〔11〕通过专业认证(5分) 国际5分,国家3分,省级2分。最高5分。 ? ? 〔12〕专业课程建设成果(8分) 基准分为1分。课程建设成果为国家级2分/门,省级1分/门。最高8分。 指本专业所承担的课程建成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双语示范课程、规划教材等课程建设成果。同一门课程按最高级别。 ? 2.2教学研究与成果 (15分) 〔13〕教学改革立项(5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教改立项,国家级1分/项,省级0.5分/项,校级0.2分/项。最高5分。 主要指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各类教学项目。本专业教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 〔14〕教学成果奖(4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本专业教师首位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2分/项,省级一等奖1分/项、二等奖0.5分/项、三等奖0.3分/项,校级0.1分/项。最高4分。 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 ? 〔15〕教改论文 (3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本专业教师首位发表核心期刊0.3分/篇,普通期刊0.1分/篇。最高3分。 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论文,与本专业教学无关的论文不予认定。 ? 〔16〕教材与讲义(3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本专业教师作为主编出版教材0.3分/门,副主编0.1分/门;投入使用的讲义0.1分/门。最高3分。 通过教务处印刷发放给学生使用的讲义,其他不予认定。 ? 3.教学条件 (10分) 3.1教学条件(10分) 〔17〕教学设施要求、信息资源要求与教学经费要求(10分) 基准分为10分。专业差异较大,国标中有具体数据要求的条件,有1项不达标减2分。全部达标10分。 根据国家质量标准中有数据标准的条件逐项考核。非数据描述的教学条件在定性指标中考核。 ? 4.学生发展 (30分) 4.1生源质量(3分) 〔18〕第一志愿 报考率(1.5分) 基准分为1分。近两年第一志愿平均录取率基数为50%,每高于10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10个百分点减0.1分。最高1.5分,最低0.5分。 〔18〕 〔19〕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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