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经典法律案例评析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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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上节内容回顾;教学内容及目标;;消费者最新投诉——五个行业最遭抱怨;一、消费者的涵义 ; 问题讨论: ★“知假买假”者是消费者吗? ——王海知假买假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王海打假案 ;同年秋天,王海再度来到北京。他光顾了多家商店,购买了他认为是假货的商品,经证实后便向商家要求加倍赔偿。多数商店满足了他的要求,但也有少数加以拒绝。 1996年12月,中国消费者基金会向他颁发了奖金。 1996年初,王海转战中国南方,在许多大商场买假索赔。但是,商家白眼相向,地方政府漠然处之,使他不得不无功而返。 王海的做法成了法学界争论的话题 讨论后发表看法;王海打假媒体评价;二、消费者的权利 (一)安全保障权——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的义务 1、权利种类: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2、权利内容: (1)在购买、使用家用电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生活消费品时,有权要求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不存在质量缺陷; (2)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服务设施、环境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美容院暗设陷阱 消费者防不胜防;(二)知情权 (最重要的一项权利)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国烟盒包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案例讨论 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某电视机时觉得该电视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打算离开时,被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称小周必须买一台,否则不允许离开。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的:( ) A.公平交易权? ? ? ? ? ? ? B.自主选择权 C.受尊重权? ? ? ? ? ? ? ? D.知情了解权;案例:3Q之战;3Q大战的法律问题;360 与 QQ 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公民权利;360 与 QQ 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公民权利;(四)公平交易权 1、质量保障 2、价格合理——反价格“暴利” 3、计量正确 4、拒绝强制交易 ;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五)依法求偿权 《消》第11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一)填补性赔偿原则 (二)惩罚性赔偿原则 《消》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六)获得尊重权——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 1、享受尊重权 侵犯消费者人格及尊严的行为主要有: 1、贬低消费者人格,轻视消费者消费能力; 2、无端猜疑,强行检查或者搜身 3、侵费者隐私 4、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经营者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 注意:《消》提出了对一般人格权的保护! ★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10日);(七)依法结社权 (八)获取知识权 (九)监督批评权和经营者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义务 (十)经营者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一)经营者保证商品或服务的安全的义务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负有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的义务; ;(二)经营者提供信息和标明身份的义务 1、提供真实信息 2、解答消费者询问 3、标明身份 注意: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三)出具凭据和单据的义务 ;(四)经营者的“三包”责任——《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明确实行“三包”的主体——销售者的先行负责制度 ★明确经营者“三包”的内容; ★必须索要发票和“三包”凭证,且检查“三包”凭证上的型号与所购商品是否相符; ★强制性“三包”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 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 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一年内发生性能故障免费维修。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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