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集团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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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严格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钻宇公司)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章行为是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第三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违章查处、处罚、记分管理台帐,纳入统一的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因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依照有关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钻宇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及在我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分包方人员。 ? 第二章 违章处罚管理办法 ? 第六条 钻宇公司对违章行为查处实行分级分类查处制度,即按所属各分(子)公司、钻宇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含长庆指挥部)三个级别及管理违章、操作违章两个方面的一般性违章、严重违章、重大违章进行区别查处。 第七条 各公司自行查出的违章,由各公司按照本办法自行处理。 第八条 钻宇公司及长庆指挥部、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查出的违章,钻宇公司根据违章的性质和查处的级别进行考核和处罚。 第九条 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违章行为的判定依据《钻宇集团公司不安全行为标准》 (一)一般违章行为处以100~200元罚款。 (二)严重违章行为处以500~1000元罚款。 (三)重大违章行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十条 对于管理违章按照违章性质的不同,对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撤职。 第十一条 各公司被上级单位查出的违章纳入年度HSE管理绩效考核之中;各公司查处并上报的违章,作为统计分析,不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二条 严禁各级干部将对自己的处罚转嫁到下属或违章员工身上,也不得从其他渠道列支,凡发现有以上行为的,钻宇公司将给予行政记过以上的处分。 第十四条 钻宇公司实行违章举报奖励制度,钻宇公司的举报电话: 钻宇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 029钻宇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 029 举报信箱: cqzyhse@ 第十五条 对举报、检举违章行为的人员,一经核实,按照一般违章500元、严重违章1000元、重大违章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要为举报、检举人保守秘密,如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泄漏了举报人及举报人相关信息,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十七条 《违章处罚单》由钻宇集团公司统一印制,质量安全环保科、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归口管理,使用必须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 《违章处罚单》一经开出不得私自作废,票面涂改必须加盖私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合理解释。 第十九条 违章处罚资金由计划财务科单列管理,用于安全活动和奖励,经钻宇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违章处罚权限的划分 (一) 处罚权:各公司查处的违章自行处理;一般操作违章由现场监督员执行,严重操作违章由片区监督组执行,未设立片区监督组的由监督员上报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同意后执行,重大操作违章由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执行;一般管理违章由片区监督组执行,严重管理违章由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执行,重大管理违章由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通报质量安全环保科,由钻宇公司进行处理;现场监督员有权对被查处单位的违章处罚情况进行监督。 (二) 停工权:操作人员一般操作违章人员停工由现场监督员提出,告知厂队主管领导执行,并报片区监督组备案;严重操作违章人员停工由片区监督组提出,告知分(子)公司主管领导执行,并报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备案;重大操作违章人员由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提出处罚意见,报钻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单位停工整顿由片区监督组报请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钻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个人停工期间,只发工龄、岗位(岗技)、地区补贴三项工资,岗位补贴及其他效益工资、误餐费一律停发。 (三)停职权:厂队副职以下管理人员的停职,由片区HSE监督组提出,告知单位主管领导执行;厂队站副职的停职,由片区HSE监督组提出,报请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批准后,下达“QHSE监督指令”告知所属公司执行;厂队正职的停职由监督站提出,报请钻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人事劳资科(组织科)执行;分(子)公司管理人员停职由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钻宇公司主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人事劳资科(组织科)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违章行为处罚有异议的,有权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述。 第二十二条 受理的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上级监管部门有权纠正和撤消下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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