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新版章程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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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企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无偿解惑!访问>>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作所)(四)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作所)(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律师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措施》及合作人协议,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所名称为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所宗旨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标准,热枕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高层次、高效率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保护公民和法人正当权益、为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所组织形式为合作律师事务所,实施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   第五条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收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所以经济贸易、金融证券、涉外、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它业务。伴随律师事业发展逐步定在金融证券、房地产和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方向上,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   (三)接收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接收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收当事人委托,参与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收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相关法律问询、代写诉讼文书和相关法律事务其它文书。  第三章 创办资金数额、起源   第七条 本所由全体合作人筹资___万元作为创办费用。由各位合作律师按百分比认缴,各合作律师按其出资百分比对事务所债务负担义务。   第八条 各合作律师必需按协议约定缴清各自出资额,并对律师事务所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合作人会议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合作人会议由全体合作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议事决议机构,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   第十条 合作人会议行使以下权利:   (一)制订和修改事务所章程;   (二)决定合作律师加入;   (三)选举和免职事务所主任、副主任;   (四)讨论决定本所终止;   (五)同意本所发展计划和业务计划;   (六)同意律师收入分配方案;   (七)决定本所重大财务事项;   (八)审核同意本所年度财务预、决算;   (九)制订和修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决定分支机构设置和撤销;   (十一)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合作人会议由初始合作人和再加入合作人组成,对于第十条所要求第(一)、(四)项权利由初始合作人享受。对于其它各项权利则由初始合作人和再加入合作人相同享受。再加入合作人对初始合作人退出不享受表决权。   第十二条 合作人会议实施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标准,合作人会议做出决议除第十条所列款项第(一)、(二)、(四)、(七)、(十)项须经有表决权合作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它各项决议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合作人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合作会议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举行会议时间为每十二个月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作人提议能够召集临时会议。合作律师因故不能参与合作人会议,能够出具授权委托书、行使权利。  第五章 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十四条 本所设置事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组员由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和合作人会议在全体律师中选举组成,人数三人或五人,管委会主任由事务所主任兼任。管委会负责事务所行政管理工作,对合作人会议负责,每六个月汇报一次工作,实施集体负责制。   第十五条 管委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确定本所发展计划和业务计划;   (二)编制本所年度财务预算;   (三)确定律师收入分配方案;   (四)决定聘用和解聘非合作专职律师;   (五)决定非合作律师及辅助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奖惩;   (六)以会签方法同意办公费用财务报销;   (七)其它关键行政事宜。   第十六条 管委会会议每个月举行一次,由管委会主任负责召集,遇有特殊情况,能够临时召集。管委会形成决议和行使权利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本所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作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作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署各项协议;   (四)聘用和解聘各分部主任;   (五)聘用和解聘兼职律师和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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