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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项目名称: 七期制氧站项目
委托单位: 威远华威复合材料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
20XX年6月
建设项目名称
七期制氧站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威远华威复合材料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威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环评时间
20XX年7月
开工日期
20XX年6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XX年10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XX年1月/5月
环评汇报表
审批部门
威远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汇报表
编制单位
北京华路达环境保护工程
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单位
/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
/
总投资
1400
环境保护投资
100
百分比
7.1%
实际总投资
1400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
92
百分比
6.57%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1、中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措施》;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XX]38 号《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管理相关问题通知》及附件;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XX]222 号《相关建设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相关问题复函》;
5、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XX]056 号《相关规范建设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通知》;
6、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XX]001 号《相关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通知》;
7、《威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威远华威复合材料七期制氧站项目立案批复 》 (威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威经信技改发[20XX]10号,20XX 年4月29日);
8、《威远华威复合材料七期制氧站项目环境影响汇报表》 (北京华路达环境保护工程,20XX年7月);
9、《威远县环境保护局相关七期制氧站项目环境影响汇报表批复》(威远县环境保护局,威环审批[20XX]43 号,20XX年7月30日);
10、《四川华威玻纤七期制氧站项目验收监测汇报》(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编号:HJ);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等级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中 3、4 类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表一 企业级项目基础情况
(一)序言
四川威玻新材料集团(以下简称“威玻集团”)始建于1957年,其旗下包含四川华威玻纤、威远华威复合材料等子企业。威玻集团关键是以生产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制品为主。威玻集团分为八期,其中威玻一、二及三期已停产拆除,威玻四、五、六、七期正常运行中,威玻八期正在筹建中。
威玻七期,即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在威远县严陵镇三河村2、15社,关键生产缠绕丝、喷射纱、SMC纱及BMC纱等无碱玻璃纤维。
20XX年5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四川华威玻纤年产5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环境影响汇报书》,并于20XX年7月3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批复(川环审批[20XX]387号)。
年产5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原建设单位为四川华威玻纤。20XX年9月20日,威玻集团出具了《情况说明》,并经威远县环境保护局同意,其内容关键是将“四川华威玻纤年产5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环境影响汇报书批复”川环审批[20XX]387号用于“威远华威复合材料”环评批复,其建设地址及经营范围等均不发生改变。
为满足本企业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对纯氧需求,威远华威复合材料投资1400万元在威远县严陵镇三河村三、六、八组建设七期制氧站项目。
20XX年4月29日,威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威经信技改发[20XX]10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本项目标建设。依据中国城市计划设计研究院和威远县计划建设局于20XX年联合编制《威远县城市总体计划》(20XX~2030年)可知:威远县城区计划为“一城、一带和五片区”,而本项目属“五片区”中“工业物流片区”(见附图2)。所以,本项目标建设符合区域计划。
依据本项目立案:项目建设内容关键为:新建1座制氧站,同时配套建设1套液氧后备系统,年产工业氧1445万m3。此次新建制氧站仅依靠威玻七期办公室及生活设施,其它生产设施、辅助工程和环境保护设施均自行建设。
依据《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国环境保护部制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相关要求,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汇报表。为此,威远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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