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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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1 I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房地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中通评报字[2012]第18号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目录 TOC \o "1-3" \h \z \u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1 资产评估报告书 2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2 二、评估目的 2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2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3 五、评估基准日 3 六、评估原则 3 七、评估依据 3 八、评估方法 3 九、评估过程 4 十、评估结论 4 十一、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 4 十二、评估结论成立条件 5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无) 5 十四、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无) 5 十五、评估报告书的法律效力 5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5 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房地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通评报字[2012]第18号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房业主曾舒航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为满足业主对其房产管理的需要,采用收益法对所涉及的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项目进行了评估工作,得出以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5 月 1 日,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项目评估价值为235000元。 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为 2012 年 5 月 1 日至2013 年 4 月 30 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12 年 5 月 18 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XX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XX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XX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5 4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房地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通评报字[2012]第18号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房业主曾舒航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为满足业主对其房产管理的需要,采用收益法对所涉及的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项目进行了评估工作,得出以下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托方简介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曾舒航。 姓名:XX 住所: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 资产占有方简介 本次评估的资产占有方为重庆庆瑞实业集团。 名称:重庆庆瑞实业集团(以下简称:庆瑞)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249号中富大厦A栋7楼 法定代表人:刘庆瑞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千万元整 企业类型: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经营期限:自1992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二、评估目的 本地产项目旨在加快庆瑞集团的发展与建设,促进重庆市大学城配套设施完善,经重庆庆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大学城中路重庆大学以南地段开发,建成东方剑桥民用高档住宅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房产权所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为转让计价提供参考依据。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正按照总体计划顺利进展。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项目。经重庆市和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项目资产账面价值为235000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基本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所述的评估价值是指重庆市大学城东方剑桥A2户型2-23-2项目设行为完成后,资产不改变原来的用途继续使用的假设条件为前提, 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5 月 1日的持续经营价值。其价值具体定义如下: 委估企业和资产的状态为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5 月 1 日的现时状态;不考虑委估企业改变原经营状态、委估资产改变原有用途对价值量的影响; 2. 假设项目建设行为完成后的资产作为一个有效的整体按原状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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