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docxVIP

县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docx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县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农业龙头企业(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下同)的管理,加强对县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 第三条 县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双向对口联系制度,县级牵头部门、对口主管部门应当与县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制度,及时交流情况。 ? 第二章 ?申 报 第四条 ?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标准与条件 (一)企业规模。各行业的行业龙头,符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依法设立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的企业。具体标准: 从事种植业生产、加工及流通的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需达到500万元以上。 从事畜牧业生产、加工及流通的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需达到500万元以上。 从事渔业生产、加工及流通的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需达到500万元以上。 从事农业“互联网+”等新型业态的农业龙头企业,年营业额需达到500万元以上。 从事休闲观光或农旅结合的农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或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 从事农副产品市场流通的批发市场,市场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 其他行业的年产值可参照上述标准。 (二)示范带动。企业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户。具体带动能力分类如下:粮食2000亩;蔬菜300亩;果树500亩;茶叶500亩;笋竹1000亩;木本粮油林500亩;中药材300亩;花卉10万盆(株);生猪存栏3000头;羊存栏1000只;牛1000头;鸡、鸭出栏50000羽;兔存栏5000只;鸽20000羽;蜜蜂500箱;其他特种珍稀动物500头;渔船30艘;水产养殖面积100亩或网箱100平方米以上。 (三)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70%,主营产品产销率达到90%以上。 (四)规范经营。企业财务制度规范,经营制度健全,并有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企业内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五)依法经营。企业信誉良好,无欺诈行为,不拖欠职工工资、农产品收购款等,无涉税违法行为,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近2年内未发生农产品安全事故。 (六)竞争能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有自己注册的商标和品牌,使用当地区域公用品牌。 (七)优先条件。企业建立基地或联结基地产品达到无公害以上标准,或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种源农业等特殊行业企业,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 第五条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要求提供如下有关申报材料。 (一)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上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五)上年度无涉税违法行为证明(免税企业需要免税证明); (六)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产值数据报告; (七)经属地乡镇(街道)盖章的带动农户说明。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文件,申报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按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乡镇(街道)负责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 第三章?认 ?定 第七条 ?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召集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深入企业进行核查,并召开评审会议,按评定标准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示认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 ?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八条 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优保劣汰。 第九条 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后每年监测。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上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负债表、利润表)和企业年度总结等监测材料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进行汇总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监测。 第十条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对企业进行监测,提出监测意见。监测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经监测合格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收回奖牌,不再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第十一条 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并与监测结果一并公布。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一)企业在申报和监测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二)企业因经营不良资不抵债而破产或被兼并的; (三)企业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企业经营中违反国家产业政策

文档评论(0)

泰瑞信:例案阁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注册会计师证持证人

各种方案,办法! v x:g j x w y h c r

认证主体巩**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3月06日上传了注册会计师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