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VIP

1.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PAGE4 / NUMPAGES4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了完善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调动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积极性,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校研字〔2017〕41号)、《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7〕4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奖学金设置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管理机构 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评定细则和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三、评定范围 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学位点归属管理学院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定向研究生不参加评定。 硕博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奖学金评定。 直博生原则上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对于特别优秀,并且达到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的直博生,可直接以博士研究生的身份参评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四、评定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评: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本学年课程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的,可参加奖学金评定,若无课程则无单科成绩限制; 5.综合素质测评德育分为27分以上。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纪律处分,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或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2.参评学年课程有不及格的,未通过中期筛选的,“三助”考核不合格的,或按当年培养计划未修满学分的; 3.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导师认为不宜参评经评委会认定为合理的;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 7.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申请的; 六、评定时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具体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七、评定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各年级委对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表现和社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按得分情况排名。其中: 1.研一,以研究生入学当年9月1日至下年8月31日期间的整体表现确定综测得分: A思想品德,占10%; B课业成绩,占50%; C学术表现,占25%; D社会活动,占15%; 计分公式为:总分=A*10%+B*50%+C*25%+D*15% 2.研二,以研究生入学次年9月1日至下年8月31日期间的整体表现确定综测得分: A思想品德,占10%; B课业成绩,占10%(前2年的课业成绩总计); C学术表现,占比65%; D社会活动参与情况,占比15%; 计分公式为:总分=A*10%+B*10%+C*65%+D*15% (三)导师对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和学业情况进行推荐; (四)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硕士研究生建议奖励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如无异议,将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五)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并公示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六)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如申诉人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八、其他 本细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文档评论(0)

133****972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物业管理师证持证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23日上传了物业管理师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