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pdfVIP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铁铁路路货货物物装装载载加加固固规规则则 铁货字[1981]第1792号 1981年11月1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货物装载、加固和货 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 辆的完整和行 安 全,充分利用货 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 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 货物装载、加固和货 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 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 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 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 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 从严的 精神。在使用 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 货 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 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 单位必须建立爱 制度。对易于损坏 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 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 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 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 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 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 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 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 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 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 的调 作业以及列 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 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 况。   装载货物选择 辆时,应遵守货 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 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 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 标记载重量, 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 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 使用有端、侧板的平 、砂石 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 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 体捆绑牢固,不得 影响提钩杆的正常使用和压住 钩。   一件货物宽度等于或小于 底板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300毫 米;当货物的宽度大于 底板的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200毫米。 超过此限时,必须使用游 。   第9条 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货物的高 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应层层压缝,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 (不得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该一致。装 载袋装货物,捆扎袋口应朝向内侧。装载轻浮货物时,除用绳索交 叉捆绑外,对超出侧板的货垛四周或四角的货件,应用绳索串联一 起捆绑牢固或在货 两端用挡板 (壁)、支柱等加固。   第10条 货物重心的投影应位于 底板的纵、横中心线的交叉 点上,特殊情况下必须位移时,横方向位移不得超过100毫米,超 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纵方向位移时,每个 辆转向架所承受的 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 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并且两转向架承受 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吨 (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11条 重 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算,一般不得超过2000毫 米,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措施,以降低重 重心高度。否则应限速 运行。限速运行时,由装 站以文电向分局请示,分局以电报批 示。跨分局 (局)运输时,并抄给有关分局和铁路局。   重 重心高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三。   第12条 使用铁线或钢丝绳加固捆绑货物的一般要求   1.捆绑在货物上的拴结点,在条件许可时,应在货物重心高度 相等处;   2.铁线拉牵形状应成八字形、倒八字形、交叉捆绑或下压式捆

文档评论(0)

ormitio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