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中文).doc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中文).doc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 MERGEFORMAT 1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   各成员同意如下:   第一条 范围和实施   1.本谅解的各项规则和程序,应适用按照本谅解附件1所列的各协议(以下简称为“有关协议”)中的磋商与争端解决规定而提出的争端。本谅解的各项规则和程序也应适用于各成员之间,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在本谅解中称为“建立WTO的协议”)以及本谅解单独的或与其他任何有关协议相联系的,涉及其权利与义务的磋商与争端解决事项。   2.本谅解各项规则和程序的实施,应受制于本谅解附件2中所列的有关协议中规定的关于争端解决的特别的或另外的规则与程序。如本谅解的规则和程序与附件2中列出的特别的另外的统则和程序之间遇有抵触,则附件2中的特别或另外的规则和程序等具有优先效力。在争端中涉及一个以上有关协议的规则和程序等,如果在审议有关协议的特别的或另外的规则与程序之间出现抵触,而争议各方不能在专家组成立的20天内就规则和程序达一致,第二条第1款中规定的争端解决机构(本谅解中称为“DSB”)的主席经与争端有关各方磋商后,在任何一成员提出请求后的10天之内,决定应遵循的各项规则和程序。主席的指导原则应是尽可能使用特别的或另外的规则和程序,并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本谅解所提出的各项规则和程序,以避免冲突。   第二条 管理   1.设立的“争端解决机构”(以下简称“DSB”)负责执行规则和程序以及有关协议中的磋商和争端解决条款,但有关协中另有规定者除外。因此,DSB应有权成立专家组,通过专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监督裁决和建议的履行,并根据有关协议授权中止各项减让和其他义务。遇有诸边贸易协议项下的争端时,所用的“成员”一词应仅指那些诸边贸易协议的成员。在DSB执行诸边贸易协议的争端解决规定时,只有该协议成员才可参与DSB对于该争端来取的决定或行动。   2.DSB应向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理事会和委员会通报与各个有关协议之条款相关的各项争端的进展情况。。   3.DSB可视需要召开会议,以期在本谅解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其任务。   4.在DSB按本谅解的规则和程序的规定作出决定时,它应按协商二致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总则   1.重申信守基于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所适用的原则,以及经进一步阐述与修改的各项规定和程序。   2.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制度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保证和可预见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各成员承认该制度用以保障各成员有关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按照国际公法解释的习惯规则,澄清有关协议的现有条文。DSB的各项建议和裁决不得增加或减少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在出现一成员认为其按有关协议所获得的利益正在直接或间接地被另一成员采取的措施而受到损害的情况时,迅速解决争端对世界贸易组织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并使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至关重要。   4.DSB提出的各项建议或裁决,应旨在按照本谅解和各有关协议权利义务的规定,圆满地解决争端。   5.对于根据各有关协议的协商和争端解决规定正式提出的争端,包括协议所获得的利益遭受丧失或损害,也不应妨碍实现有关的目标。   6.对根据各有关协议的协商和争端解决条款规定正式提出的争端事项,经双方达成协议的解决办法,应通知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在那里任何成员可以提出与此有关的任何题。   7.在提出一项争端前,各成员应对按照这些程序采取行动是否富有成效作出判断。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在于确保对争端有积极的解决办法。显然,应优先考虑能为争端各当事方都愿接受并与各有关协议相一致的解决办法。若无法达成为双方愿接受的解决办法,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目标,通常是确保撤除那些与各有关协议不一致的有关措施。只有当立刻撤除这些措施不太可能时,才诉诸补偿的条款,而且应作为撤除与有关协议不一致的措施前的一项临时办法。本谅解对引用争端解决程序提供最后的手段,是经 DSB授权,在此基础上可中止有关协议项下的减其他义务。   8.如果违反有关协议所规定应承担的义务,该行为即被视为初步构成利益遭受丧失损害之案件。这就意味着可以一般的推论,违反这些规则对有关协议的其他成员当事方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情况下,受指控的成员可决定是否驳回指控。   9.本谅解的各条规定不影响各成员按照建立WTO的协议或某个属于诸边贸易协议的有关协议,通过作出决议的方式,寻求对某个有关协议的条款作出权威性解释的权利。   10.认识到,请求调解和运用争端解决程序不应被解释为或被 视为一种引起争端的行动,并且如果发生争端,各成员应真诚善意的参与这些程序以解决争端。还应认识到,对性质不同的事件的申诉与反申诉不应相互牵连。   11.本谅解只适用于在建立WTO的协

文档评论(0)

annylsq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