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学年度申请入学实施注意事项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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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学年度申请入学实施注意事项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學年度僑生先修教育申請入學實施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注意事項係依本校「僑生先修教育申請入學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申請資格: 一 具有僑務委員會核發104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或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優待證明 之國內應屆畢業高中職僑生。 二 報考104學年度大學或四年制技術學院未達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者,均得申請就讀本校僑 生先修部 以下簡稱僑先部 。 三、報名手續及日期: 一 報名僑生應檢具下列表件: 1、申請入學報名表:於報名表上浮貼有效期限之護照正面及外僑居留證影本。 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相片一張,背面註明姓名,貼妥於報名表上。 2、高中職畢業證書影本 需加蓋學校證明章 。 3、僑務委員會核發之104學年度大學指考或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僑生考試優待證明。 4、104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或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影本需加蓋學校證明章)。 5、報名費劃撥收據。 6、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37元)之B5回郵信封一個 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 話 。 二 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下載: 網址:.tw 進入後選「 三 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請至本校「線上金流系統繳費」列印繳費單之後至臨櫃或超商繳費。 1.「線上金流系統繳費」網址:請至本校台灣師範大學首頁 .tw ─選「訪客」 首頁右上角 ─線上金流系統繳費 右下角 ─先加入會員然後依指示處理。 2.若可登入後選「線上繳費」 選項在上方 ,繳費單位選「僑生先修部」─按查詢─選「104學年度僑先部申請入學報名費」 按二下 ─擇一選擇繳費方式 臨櫃繳費指在郵局或中國信託繳費 ─按確定繳費─最後列印繳費單即完成。 此系統需於5月30日之後才能開始啟用 。 3.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洽詢 02 座机电话号码。 四 將報名表件,於104年8月18日(星期二)前,以掛號郵寄 以郵戳為憑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 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招生組,或逕至僑先部辦理,完成報名手續(報名 資料及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 四、錄取標準: 凡資格證件符合本注意事項第二項「申請資格」之規定者,均予錄取,並以分發一年制先修班為原則。 五、錄取公告及通知: 104年9月2日前將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僑先部網站,同時將錄取通知單限時掛號郵寄錄取生。 網址:.tw連結「行政單位」─「招生組」─「最新消息」處公告,亦可電話查詢:僑先部招生組7714-8273 六、考生注意事項: 一 錄取生應依錄取通知之規定時間至僑先部辦理報到及註冊 逾期視同放棄 。 二 考生如對申請事宜有疑義,應於錄取名單公告起七天內向僑先部提出書面申訴。 七、本注意事項經僑先部部主任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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