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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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按照学校研究生复试的整体安排,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负责具体落实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洪敖玉辉

副组长:孙国英

组员:徐炳锋周德凤王志兵

秘书:赵宝华

2、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孙国英

副组长:敖玉辉

组员:周德凤王志兵刘宇李奚

秘书:赵宝华尚垒

(二)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三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每组5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在复试组织过程中,学院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职能,做好会议室等复试相关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1.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复试资格审查主要为电子版材料线上审查和面试视频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扫描件(可通过手机软件扫描完成)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1份;

2.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近照1张,要求五官清晰,具有完全的辨识度;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扫描件。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1份;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1份,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同等学历考生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1份;

6.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各1份;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向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登记(联系电话:0431,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9.《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1份,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上所述材料新生在入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入学资格核查,对材料不符或弄虚做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间安排

1.3月20日起,全面启动复试工作。

2.3月22日起,各学院正式开始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3.4月10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4.4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校复试工作。

(四)复试过程管理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设立(临时)隔离室。学院在复试期间要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大量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要进行自检自查,有身体不适须提前向学院报告,严禁缓报、瞒报、漏报。复试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2.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学院按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复试,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做好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要确定1名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培训和演练,为远程复试提供技术支持。学院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之前,要做好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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