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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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任务1 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劳动合同制度的立法与实践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四、《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有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二、劳动合同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初建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中断阶段: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行高度计划经济和固定工资制,没有必要。恢复阶段: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企业的大量涌现发展完善阶段:《劳动法》,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第四页,共八十七页。 法律实务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主讲:王赛芝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的劳动者。 一是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如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补习学校、民办诊所、艺术团、俱乐部、敬老院等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案例一第五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案例一:2002年10月12日,上海东晨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马某签订了服役合同,由东晨公司聘请马某服役两年,马某应得工资总额为1年人民币 60万(税后)。其中,第3.6条款约定:“因为乙方(马某)原有伤病而无法以符合甲方(俱乐部)要求的水准进行比赛,甲方可以立即以书面形式解雇乙方,并按通知之日结清乙方当月工资。”服役合同签订后,马某通过了体能测试并由俱乐部向中国篮球协会注册,参与了2002-03年度的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的比赛和训练,共上场19场,计344分钟,得分为68分。2003年,俱乐部发出通知,根据服役合同第3.6条款约定,解除了与马某的合同。马某致电中国篮协,寻求解决办法,但未获书面答复。2003年4月29日。马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同年5月6日,该委员会以请求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马某对些不服,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续履行服役合同。请问该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第六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四、《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有劳动合同的履行1、关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是施行前已订立劳动合同,且在2008年1月1日前存续的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施行后续订起算。2、关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3、关于经济补偿的衔接第七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3、关于经济补偿的衔接施行前存在劳动关系需补偿的,按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施行后新增加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第八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任务2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四、劳动合同的条款五、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六、劳动合同的无效七、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第九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合法的原则2、公平的原则3、平等自愿的原则4、协商一致的原则5、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平等: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自愿:订立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第十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1、合法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必须合法第十一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一)劳动合同的形式(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一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即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二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订立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就是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三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中的情形:可见,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未必一致,这与《劳动法》的规定不同。第十二页,共八十七页。 主讲:王赛芝法律实务(一)劳动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在我国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合同。但作为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三页,共八十七页。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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