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看点焦点2022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PPT课件(1).pptx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看点焦点2022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PPT课件(1).pptx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学习解读2022年新制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时间:20 XX.XX 主讲人: XXX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 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以下简称《从规》),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前言 《从规》的出台背景 《从规》的修订内容 《从规》的修改决定 《从规》的全文学习 ——学习解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目录 二 三 《从规》的出台背景 ——学习解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从规》 的出台背景 《从规》于2006年颁布,2016年、2019年两次局部修订,对道路运输驾驶员、汽车维修人 员、驾驶培训教练员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条件、考试、发证、从业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为 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细化实化便民减负措施,需要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从 业资格考试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等作出相应补充和完善。 二 《从规》的修订内容 ——学习解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从规》 的修订内容 (一)调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 将现行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全覆盖” 制度,调整为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强制继续教育,减轻驾 驶员负担。 (二)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依据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 将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纳入调整范畴,明确了对两类人员知识、能力及考核要求。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便利相对人。 一是优化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将从业资格考试由 定期组织调整为根据申请人申请组织,考试成绩公布时限和颁发资格证时限均由10日压减至5日,并要求计 算机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推进考试更加快捷、灵活、便利。二是补充完善4.5吨及以下危货驾驶员准入制度。 取得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之一,但因为4.5吨及以下普货驾驶 员从业资格许可已取消,可能导致部分人员无法满足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准入条件。 《从规》 的修订内容 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补充规定从事4.5吨及以下普货运输的驾驶员可直接申请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三是优化从业资格相关管理制度。推行证件电子化、管理信息化,推进管理数据共享,实现高频服 务事项“跨省通办”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服务效能。 (四)落实不合理罚款清理要求,降低对货运驾驶员罚款额度。 根据国务院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部署 要求,降低对普货运输驾驶员无证经营的罚款数额。 三 《从规》的修改决定 ——学习解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从规》 的修改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 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道路运输经理人和”修改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删去第六款。 三、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 员管理工作” ;删去第三款。 《从规》 的修改决定 四、 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 五、删去第八条中的“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和“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六、 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申请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 应当符合前款第 (一) (二) ( 三) ( 五) ( 六)项规定的条件 。 ” 七、将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目修改为: “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 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了解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等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 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 八、删去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的“及复印件”。 九、 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证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从事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营活动的驾驶员除外)”。 《从规》 的修改决定 十、将第十八条修改为: “交通运输

文档评论(0)

165720323137e8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