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0419-2023婴幼儿成长驿站管理与服务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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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01 CCS A 10 3301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1/T 0419—2023 婴幼儿成长驿站管理与服务规范 2023-06-29 2023-06-29 发布 2023-07-29 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301/T 0419 DB3301/T 0419—2023 DB3301/T 0419 DB3301/T 0419—2023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基本要求 1 分类 2 服务场所与设施 2 人员配备与要求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3 运行管理 4 评价与改进 4 附录 A(资料性) 婴幼儿成长驿站验收登记申请表 6 附录 附录 B(规范性) 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标准 7 附录 C(规范性) 婴幼儿成长驿站标识 9 附录 D(资料性) 婴幼儿成长驿站临时托管管理制度 10 附录 E(资料性) 婴幼儿成长驿站工作手册 15 附录 F(资料性) 婴幼儿成长驿站指导检查记录表 20 附录 G(资料性) 婴幼儿成长驿站家长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22 参考文献 23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杭州 市上城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浙江绿城乐真教育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健康促进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玮臻、洪丽冰、徐红、陈建芬、成王金、杨震、蔡樟清、吕志琴、郭巧珍、 贺闪、张纯、余长清、刘彬彬、李晶、陶蓓、何雪梅、王金花、潘层林、顾俊楠、郑柳丹。 II II 婴幼儿成长驿站管理与服务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婴幼儿成长驿站的基本要求、分类、服务场所与设施、人员配备与要求、服务内容及 要求、运行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婴幼儿成长驿站的管理与服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所有部分) 玩具安全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 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3101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GB/T 3865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人类工效学设计与设置指南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39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婴幼儿成长驿站 child care center 依托社区(村)既有的邻里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休闲等设施资源建立,以专属或共享固定室内场 地的方式,向 3(周)岁及以下的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技能指导、亲子游戏陪伴、儿童健康管理等内容的服务场所。 基本要求 以公益性、普惠性服务为主体,支持开展有益于婴幼儿身心发展和提升家长照护技能的各类活动。 婴幼儿成长驿站为家庭提供婴幼儿科学养育指导,引导婴幼儿和家长在参与和体验中同学习、共成长,提升家庭照护技能,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管理,日常运营方式可选择自主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完成后,应向各 区、县(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提出验收登记申请,验收登记申请见附录 A。 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接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婴幼儿成长驿站进行实地验收并予以公布。 1 分类 根据场地建设、设施配备、服务内容和日常管理要求,婴幼儿成长驿站评为基础型和示范型两个类 型。 服务场所与设施 选址布局 应设置在人员相对聚集、交通较为便利、远离污染源和危险源的区域。建设应符合附录 B 规定。 选址和规划布局应符合 JGJ 39 的规定。 应根据服务内容设置功能区域,包括宣教区、阅读区、养育课堂互动区等。各功能区域应环境宜居、采光充足。 标识标志 机构标识应统一,并直观地设置在机构主要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机构标识样式符合附录 C 的规定。 设置无障碍设施、禁烟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及消防安全标志,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9、GB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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