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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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见 证 书(样本) 律 师 见 证 书 (2010)沪普律见字第 号 委托人: 身份证号: 性别: ,汉族,19年1月19日出生 住址: 委托事项:对 与 于2010年8月3日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行为进行见证。 :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接受你的委托,指派姚建国律师、王睿律师对你于2010年8月3日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行为进行了见证。 一、见证律师审查了房屋买卖双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安置补偿协议,并当场复印留存。 二、见证律师审查了2010年8月3日《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场留存一份。 房屋买卖双方XX与XX已对本律师作如下承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署人XX与XX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正本和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复印件及其所载内容均为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兹见证如下: 委托人 与 于2010年8月3日当着本律师面在前述《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名行为真实存在。 本律师见证书一式三份,每份一页,委托人一份,一份,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本律师见证书所列附件为本见证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以下无正文)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姚建国律师 睿律师 王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附件: 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010年8月3日《房地产买卖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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