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分院上派人员学习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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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医共体分院上派人员学习管理制度 按照医共体建设要求,为提升分院业务水平及技能,医共体内建立了业务发展、人员培训等双向流动机制,为了更好、更快的加强医共体分院上派人员学习,使其早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及思想道德教育,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派人员到总院学习流程 1.凡分院上派到我院学习者,填写我院《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附上所需材料,送医务科审核。 2.医务科经与总院相关科室协商—确定接收上派人员数量及上派时间—报请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医务科通知分院负责人—通知上派学习本人—医务科报到—安排到相关科室。 3.在科室学习期限严格按照进修申请表审批时间进行,确需要更改上派时间者,上派人员需要向科室及医务科报告,主管院长审核后,方可改变上派学习期限及科室。 4.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上派学习人员。未经医院安排,科室自行接收其学习资格医院不予承认。 二、学习培训 1.各临床科室由科室主任负责上派人员的管理工作,各科室(病区)应安排有执业资格的、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工作五年以上的业务骨干)人员担任上派学习人员的指导老师,负责其在本科室(病区)学习期间的教学质量、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医疗活动。学习期间各科室应严格按专业要求进行教学。 2.带教科室结合本科室“三基”培训教学方案,按照计划对上派学习人员进行专业“三基”培训,其成绩计入科室培训成绩内。 3.各科室(病区)在上派学习人员入科后,必须根据本科的实际情况安排半天至一天的时间,对其进行科室内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介绍科室情况、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病历书写、检查单填写等。 4.上派人员学习期间,总院举办的相关会议、培训均要参加,由所在科室负责通知,医务科将严格考勤。 三、人员管理 1.分院上派人员管理实行医院、科室二级负责制。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及实施,科室根据医院要求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2.所在科室要将分院上派人员管理与本科室职工同等对待,其医德医风和服务行为的管理纳入科室医德医风管理记录,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3.分院上派人员在医院学习期间,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的,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上派学习,退回原单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分院上派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学习期间,发生服务缺陷的,参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上派学习,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纪律管理 1.分院上派人员在总院期间,应按医务科安排进行学习,不允许中途私自改变学习计划及期限。因特殊原因需中途离开者,由分院院长与总院医务科联系,待总院主管院长同意后持原单位证明到医务科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私自离院者按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及医院规定处罚。 2.分院上派人员在总院期间,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违反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医务科通报其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终止其上派学习,退回原单位。所在科室应严格考勤及考核,随时上报违纪现象。 3.分院上派人员在总院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不得口头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分院上派人员请假程序和期限,请假3天(工作日)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单交医务科备案;请假3天以上,须持原单位请假证明向科室请假,经批准后送医务科审批,医务科批准后报请总院主管院长审批。病假需持医生证明,假期结束要按时销假。 5.每月绩效考核时请假单将作为纪律考核凭证。学习期限分别为一年、半年、三个月的,累计请假天数一般不得超过15天、10天、5天。 五、医疗、业务工作管理 1.上派学习人员在总院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发生。 2.上派学习人员在总院学习期间,科室应严格按照依法执业相关规定管理。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医院、科室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具有处方权的学习人员本人承担或由无处方权的学习人员的带教老师承担)。事情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医务科通报其原单位。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学习,退回原单位。 3.上派学习人员不得单独到其他科室会诊、单独施行手术;其签发的诊断证明、转诊单、会诊申请单必须有上级医生的签名。如上派学习人员擅自决定,则追究其本人责任。 六、依法执业管理 1.上派学习人员期限三个月以上,已获取《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的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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