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001注塑件外观检验标准.doc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共 NUMPAGES 2页,第 PAGE 2页 目的 本检验标准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再来料接收和电镀前的毛坯检验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电镀加工的塑料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可采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或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外来注塑坯件电镀装挂前的检验和验收。 权责 对于本公司IQC(QA)均适用。 4.0 内容 4.1 缺陷术语 4.1.1缺胶—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4.1.2毛边—分模面挤出的塑胶薄边; 4.1.3缩水—坯件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4.1.4凹痕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或隆起; 4.1.5融接痕—俗称夹水线,坯件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均有感觉; 4.1.6水纹(银丝)—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4.1.7拖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4.1.8划伤—坯件成形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 4.1.9细碎划伤(刮花)—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造成); 4.1.10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作造成); 4.1.11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产生的痕迹(主要为存放、运输造成); 4.1.12变形—坯件出现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4.1.13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针位置; 4.1.14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4.1.15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4.1.16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4.1.17开裂—坯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4.1.18气泡—坯件内部注塑时形的中空泡状; 4.1.19披锋—修饰不良—修除坯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4.1.20流水纹—由于成型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4.2 定义 4.2.1三级产品缺陷:产品外观缺陷为轻度不良,不反光时难看出,在某一固定角度才能看见; 4.2.2 二级产品缺陷:产品外观缺陷为轻度不良,不转换角度都能看见轻度不良缺陷; 4.2.3 一级产品缺陷:产品外观缺陷为严重不良,不用转换角度而且能看见严重的不良缺陷; 4.3 检验方法; 4.3.1 外观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20~3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范围:产品同一面内相邻两个点,线间的距离≥10cm; 外观依据:使用菲林比对点线缺陷的大小及长度; 4.4 不合格类别划分: B类: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4.5 检验项目及标准: 4.5.1注塑件检验标准(见表1) 4.5.2被判定不合格批量制品,由委托方视不良情况进行修复后,方可移交重新检验。 所有注塑件均分为外观的A、B、C面: A面:产品的正表面; B面:产品的侧表面; C面:产品的内表面; 表一、注塑件的外观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区域 接收准则 直径D 宽度W 长度L 可接受数目 处置方法 刮花 A 不允许 打磨或抛光 B ≦0.04mm ≦10mm ≦1条 C 不作要求 杂色点、斑点 A 反光时不影响表面光泽一致性可接受 报废 B 反光时不影响表面光泽一致性可接受 C 允许 气泡 A 不允许 报废 B 不允许 C 不作要求 划伤 A 不允许 打磨或抛光 B 不允许 C 不作要求 变形 放置在平板上,离壳间隙>0.2mm的不可以接受; 报废 缩水 轻微缩水:正面在200mm距离以内才能发现或侧边不明显处,手感轻微可以接受(客户特殊要求除外)。 报废 严重缩水:任何一个角度都可看出明显不平或凹陷不可接受。 披锋 目测看不出,手感无明显刺手感可以接受;边缘轮廓明显不平整且有明显刺手或不可以接受; 打磨 碰伤 以手指甲挂不出阻滞感可以接受; 打磨或抛光 除此之外不可接受 报废

文档评论(0)

精而后博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一线资深体系专家。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