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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代理授权经营合同
市级代理授权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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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代理授权经营合同
市级代理受权经营合同
甲方 :
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两方的共同利益 , 使两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
势 , 甲、乙两方在自发、同等、 诚信的基础上 , 经友善磋商签署本合同 , 以期共同恪守 , 细则以下 :
. 代理地区及权限
甲方受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 , 合同期内在
市 ( 不含隶属行政城市 ) 范围内 , 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 ( 以下简称专营店 ), 使用有关的 VI 系统形象 (VI 系统图案另附 ), 销售由甲方供给的相应产品。
代理经营一致模式为自负盈亏 , 独立核算 , 乙方自行肩负经营中的有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 , 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设数目 ,
甲方供给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 60%。
在代理合同期内 , 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种类其余商标产品,
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种类产品。
二. 受权限期
1. 限原则上为两年 , 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第一年达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 , 办理过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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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手续后 , 本合同可自行持续一年 , 甲方有权决定能否续约。
三. 甲、乙两方的权益和义务 2. 甲方一定在收到乙方货款后
( 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 )3 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肩负。
甲方受权乙方后 , 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受权第三方或直接
向第三方供货 , 并有义务保护该地区不受其余代理商的窜货冲击,
以保障乙方利益。
甲方供给必需的销售证件给乙方 , 以便乙方顺利销售 , 并免费供给相应的店面 ( 专柜 ) 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 协助
用品 ( 指装饰成效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 POP、广告气球、手提袋、受权铭牌等 ), 另在适合的期间公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 , 其花费由甲方肩负。
乙方一定认可甲方的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 , 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记使用上 , 一定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 , 一定使用甲方有关的 VI 系统形象 (VI 系统图案另附 ), 严格履行公司的各样指导性通知和规定 , 乙方发展专营店一定依据公司要求一致装饰风格、一致管理服务标准、 一致价钱管理、 一致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 以保证品牌形象不受伤害。
6. 乙方一定年销售甲方所供给产品不低于 万元
( 以甲方全国一致零售价的
折为准 , 不含税 ), 以下简称保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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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 ( 合同停止 , 甲、乙两方结
清货款无误后 , 无息退还 ), 在本合同签署七日内乙方汇款 , 此后
每次进货一定货款两清 , 款到发货 , 不得拖欠。
8。乙方一定依据甲方的价钱政策销售产品 , 不得歹意降价 ,
搅乱市畅 不得伤害“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 配、换货制度
乙方配购货时 , 履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 如因资本暂时周转不畅 , 在征得本公司赞同后 , 可享受 7 天的货款信誉额使用权 , 其
信誉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 50%,如 7 日内信誉款没打到公司 , 公
司将按每日 0.3%收取滞纳金 , 此后不再享受此项权益。
乙方每次购货时 , 一定有书面订单 ( 传真或电子邮件 ) 作为凭据 , 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物后 , 一定在 48 小时内将货物签回收执单传真给甲方 , 予以确立。
碰到以下三种状况时 , 甲方不可以保证 100%供货 :A 少许试销产品及裁减产品 B 极度热销产品 C 销售极差产品。
乙方申请换货时 , 一定开出货物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
甲方 , 经甲方赞同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 , 若私自换货 , 甲方概不接受 , 所以造成的货物丢掉 , 由有乙方自行肩负责任。
凡换货产品 , 以防一定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 ( 在同季节内 ,
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损坏以及商标完好 ), 不然不予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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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对包装不整齐或缺乏的换货产品 , 甲方加收 3%的消耗资。 7. 如
乙方违犯本合同 , 甲方有权不予调货 , 同时停止供货。
该制度的解说权在甲方 , 如因市场体制作用需更要改 , 另行通知。
五. 其余
乙方如在第一年达成保底量 , 甲方将另按所达成保底量的 ( 乙方实质进货价钱 ) 奖赏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当合同期满时 , 如两方不再续约 , 则乙方一定先将该市全部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 , 同时将不得在持续使用“妈妈屋”
的系统形象及持续发展管理专营店, 在甲方接收市场 , 并试运转
30 往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 10 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合同中未尽事宜两方磋商解决, 并增补附件 , 有争议部分
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 如甲、乙两方出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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