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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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管理和职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成立和发展友善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质状况,拟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合用于本企业和全体职工。? 第三条 职工享有获取劳动酬金、休息休假、获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益,同时应当履行达成劳动任务、提升职业技术、履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酬金、供应劳动安全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薪水奖金分配、依法拟定和完满规章制度等权益。 第二章 招聘录取 第五条 企业聘用职工的基根源则是公开招聘、同样竞争、严格核查、择优录取,应聘职工权益同样,不受歧视。 第六条 应聘职工必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年满十八周岁(必定年满十六周岁),拥有效身份证明; (2)身体健康,拥有效健康证明; (3)持国家认可学历或技术证明; (4)入职时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成立任何劳动关系。 第七条 企业录取职工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吻合拟任岗位、职务的任职条件。企业有权对职工供应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检核查实,有权认识和查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书、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明、清除或停止劳动合同证明等。对捏造虚假资料或证件者,企业查实后有权拒绝录取或依法清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对应聘者供应的信息进行审察,经初试和复试后,从吻合招录条件的对象中择优录取,并通知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逾期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九条 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按限时、无固按限时也许以达成必然工作任务为限时的劳动合同合同经职工自己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企业盖章,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职工成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限时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限时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按限时和无固按限时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不高出六个月;试用期包在劳动合同限时内,计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改正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限时、工作岗位、劳动酬金、违约责任等。改正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改正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限时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并在30天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 第十四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清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可以清除劳动合同。因职工自己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清除劳动合同,也许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也许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肩负补偿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清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清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有职工提出清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企业有权清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吻合录取条件的;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3)严重渎职,徇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要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对达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也许改正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企业对停止或清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职工办理达成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交手续之日起15天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停止(清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第十八条 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付。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十九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休息1天,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高出40小时。对特别岗位的职工试行禁止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职工正常上下班时间为 白天 上午:7:00~11:00 下午:13:00~17:00 夜晚 上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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