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案例分析及法律法规总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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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由直接侵权方(第三方)承担责任 如果为幼儿园提供服务,或其他园外人员造成 幼儿人身伤害,首先由提供服务方或其他园外人员 承担侵权责任。 1. 服务方应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检测证明。 2. 依法签订并保存合同。 3. 建议食品、药品采取定点供应。 (二)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 但如果幼儿园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需 承担补充责任。(承担自身过错的那部分) .新. * 第三方责任: 幼儿在园负有安全保护责任的期 间,因第三方的过错造成幼儿人身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 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 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 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 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新. * 案例1: 因蚊香起火引发的安全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1年6月4日,江西南昌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小六班幼儿就寝时班主任杨慧珍为了防蚊点燃了三盘蚊香,分别放置在床铺间走道的地板上。22时10分许,杨下班临走时,告诉当晚值班保育员吴桂英点了蚊香要注意。23时10分许,值班领导和保健医生巡察小六班,担心蚊香对幼儿呼吸道有影响,嘱咐当班保育员吴将寝室窗户打开,保持空气流通。23时30分,吴离岗。零时15分许,吴回班听到寝室内“噼啪”声响,发现16号床棉被和14号床枕头起火,马上呼救,然后救出4名幼儿。此时,室内浓烟漫遍,随后赶来的消防官兵和幼儿园工作人员赶紧扑救,最终造成13名幼儿死亡,1人受伤。 .新. * (二)事故分析 1. 从领导、保健医生到保教人员,安全意识淡薄。①蚊香放置的位置不对;②关注角度偏离。 2. 寄宿制生活管理制度不完善。①幼儿就寝值班人员制度;②幼儿园防火安全制度。 3. 教职工玩忽职守,责任心差。①明知有安全隐患而不排除;②夜班人员长时间离岗,责任心极度缺乏酿成惨剧。 4. 安全教育不到位,应急机制缺乏。①当班人员不知在第一时间用灭火器灭火;②营救不迅速,缺乏应急机制;③对幼儿也缺乏相应的安全教育。 .新. * (三)事故启示 1.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2. 值班人员严格安全方面的督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消防安全不容忽视。①幼儿园应加强火源、电源电路管理,禁止幼儿生活区留有明火;②定期进行消防讲座与实地演习(基本常识、逃生技能)。 4. 应急处理刻不容缓。(如:汶川地震中,都江堰市幼儿园师幼凭借“逃生演习”经验,快速有序撤离,全院400多名幼儿与50多名教职工毫发无损) 5. 签订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书,每次培训职工与单位签订知晓书。①强化责任意识;②明确责任范围;③便于统计培训疏漏人员。 .新. * 案例:厂家拖延园方大意,滑梯压伤张翼 一天,某幼儿园中班的小朋友正在操场开展户外体 育活动,张翼小朋友趁老师不注意,溜到活动场地 旁边的滑梯玩,不慎从未固定好的滑梯上摔下,并 被倾倒的滑梯压住,造成伤残。该滑梯是幼儿园本 学期新购的设施,上周发现滑道和滑梯平台间出现 断裂,园方已在滑梯周围上栏杆,并在旁边和滑梯 口出示“禁止攀玩”的警示牌,通知各班教师不能让 幼儿玩滑梯。同时幼儿园已在玩具生产商取得联 系,要求维修或更换,生产商答 .新. * 应一周内上门维修。但不幸的是,悲剧竟然就在此 间发生了。 事发后张翼的家长向幼儿园索赔。但幼儿园认为,滑 梯在购置不到半年内就出现问题,尚在保修期间内, 园方报修后,厂家亦未上门维修,生产商和销售商提 供不合格产品和不及时、不到位的服务造成这起事故 的主要原因,家长应向滑梯生厂商、销售商索赔。至 于园方,发现滑梯出现问题后已经采取了防范措施, 应该没有责任。 到底谁说得对呢?家长应该向幼儿园还是滑梯的生产 商、销售商提出损害索赔? .新. * 评析 本案涉及幼儿在幼儿园里玩滑梯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根据关于对幼儿园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规定,幼儿园是否要对这起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应根据幼儿园在这起伤害事故中有无过错进行分析。 事故中,幼儿园虽及时发现滑梯出现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但采取的安全措施存在如下不的力之处: (1)护栏摆放未能有效阻止幼儿进人危险区; .新. * (2)警示牌用文字书写,不符合幼儿的认识发展能力,对幼儿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3)在户外活动室教师疏于全面管理照料,没有发现幼儿离开了安全的活动范围。 此外,滑梯在保修期内出现断裂是造成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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