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名词解释、术语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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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名词解释汇总 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概论 构成要件该当性:主体、行为、对象、结果因果 构成要件该当性:主体、行为、对象、结果因果 关系 违法性:是否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 责任 犯罪构成 故意、过失、目的、动机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责任年龄 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责任年龄 未完成形态共犯形态:教唆、帮助预备未遂 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教唆、帮助 预备 未遂 中止 犯罪论 “修正”的犯罪构成 单纯一罪包括的一罪科刑的一罪继续犯 单纯一罪 包括的一罪 科刑的一罪 继续犯 法条竞合 连续犯集合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连续犯 集合犯 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想象竞合犯结合犯 想象竞合犯 结合犯 吸收犯 牵连犯 刑种:主刑、附加刑量刑情节:从轻、减轻、从重、累犯、自首、立功 刑种:主刑、附加刑 量刑情节:从轻、减轻、从重、累犯、自首、立功 量刑制度:、数罪并罚、缓刑 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 刑罚消灭制度:赦免、时效 刑罚论 我国刑法制定于1979年7月1日,修订于1997年3月14日并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对刑法典的修改,也属于刑法典的内容。 我国刑法制定于1979年7月1日,修订于1997年3月14日并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对刑法典的修改,也属于刑法典的内容。 刑法的表现形式有: 1、刑法典:(1)规定了处于核心地位的、基本的犯罪类型及其处罚;(2)总则适用于其他单行刑法。 2、单行刑法,指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 3、附属刑法,指规定在其他性质法律(如民法、行政法)中的孤立罪刑条文。 我国只有一部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我国只有一部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注:刑法和刑法学为不同概念。刑法学是研究以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1、刑法 注:刑法和刑法学为不同概念。刑法学是研究以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注:罪刑法定原则是保护人民(包括行为人)的一个手段,所以当结果有利于行为人时, 注:罪刑法定原则是保护人民(包括行为人)的一个手段,所以当结果有利于行为人时,不能因为形式上不合罪刑法定原则而否定之,即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也是被现代的罪刑法定原则允许的。 指贯穿 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 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刑法基本原则 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 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体体现为自首、坦白、立 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相适应。 立法上要求确定合理的刑罚体系、刑罚制度与法定刑。 审判中要求强化量刑公正的观念。行刑方面要求注重犯罪 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情况,合理的运用减刑、假 释等制度。 又称文义解释,就字面意思进行直接的理解,从字面探求法律所使用文字语言的正确意义。 又称文义解释,就字面意思进行直接的理解,从字面探求法律所使用文字语言的正确意义。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起点和界线,超出法律文义的外延和内涵,就进入类推的范畴。 就是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发现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法。在文理解释不合理或者有多种结论时,需要论理解释予以补充。 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 刑法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法学方法上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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