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有住房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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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有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公司公有住房的管理,合理、 有效配置企业房产物业资源,维护企业的合法权 ,根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以下简称市公司)拥 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有住房,包括××宿舍、××宿舍、×× 宿舍、××宿舍以及产权属于××公司所有的其他公有住 房。 第三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所有公房的维护和 管理,包括住房、门面、场所的分配、出租、建设和维修等。 第四条 公司对公有住房的处置,优先满足生产经营需 要,其次用作员工周转房,仍有闲置的,对外出租。市公司 各部室、直属单位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使用公司公有住房 的,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 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第二章 员工周转房管理 第五条 员工周转房是指公司用于解决在工作地无住 房的特定员工的住宿需要,产权归公司所有的公有住房。公 司设置员工周转房,目的在于为特定的员工免除住宿的后顾 1 之忧,使其安心工作。家庭住址不在工作地 (指玉林城区或 工作所在乡镇,下同),且本人在工作地无住房的下列员工, 可以向公司申请使用员工周转房: (一)由省公司统招安排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异地交流挂职人员; (三)异地交流任职人员; (四)因组织需要异地调到市公司本部工作的人员; (五)军转安置人员; (六)家庭住址不在支局所坐落圩镇或按规定需要在支 局所住宿的支局所员工; (七)经公司领导批准需入住员工周转房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员工需要申请使用 员工周转房的,填具 《××公司员工周转房申请表》,按如 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市公司本部人员 员工填写申请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领 导签署意见→综合办公室领导签署意见→公司领导审批→ 员工交纳住房保证金300元/间(异地交流挂职、交流任职 人员除外)→综合办公室具体安排→员工入住。 (二)支局所人员 员工填写申请表→支局所经理签署意见→部门领导签 署意见→员工交纳住房保证金200元/间→支局所具体安排 2 →员工入住。 第七条 员工周转房原则上主要用于解决员工家庭住 址不在工作地且本人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实际问题,是公司为 员工免费提供的临时性住房。周转房的分配,以满足住宿基 本需要为原则按实际情况分配。根据现有公有住房房型,单 身员工限申请1个自然间;已婚员工如配偶、父母、子女随 本人生活的,若有条件,可多申请1个自然间或申请1个套 间。 第八条 员工周转房内由公司配备的设施、物品归公司 所有,员工退出周转房时不得带走。周转房的水电费、网话 费、物业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住户自行承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退出周转房: (一)居住周转房的员工已在工作地购买有住房的; (二)省公司统招安排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军转安置人 员居住周转房满5年的; (三)异地交流挂职人员已返回原单位的; (四)异地交流任职人员已不在本公司任职的; (五)支局所员工已调离原住公有住房所在支局所的; (六)员工所住周转房无故空置不住满3个月的; (七)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或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 同等原因已不在本公司工作的; (八)居住周转房的员工已经去世的; 3 (九)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规定不能入住员工周 转房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凡有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员工,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到市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 (详见附表 4),由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人员查验确认房屋内设施完好 无损及交清水电费、缴交房门钥匙后方可退还住房保证金。 逾期不退房的,住房保证金不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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