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商务:交易程序、磋商内容、案例分析 第2版 教学课件 作者 仲鑫 第八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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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的约尾。 约尾一般有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应做到明确、具体、详尽,前后一致,使合同的履行顺利进行,以免发生贸易纠纷。 三、签订书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的内容必须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体现平等互利的原则。 (2)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和磋商达成的协议内容相一致。 (3)合同条款要具体、明确、完善。 (4)文字要简练,严密,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词句。 第八章 第一节 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节 交易磋商的程序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内容 一、交易磋商的基本形式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一、交易磋商的基本形式 (一)口头磋商 (二)书面磋商 (三)行为表示 (四)电子商务 (一)口头磋商 邀请国外客户来华访问、到国外宣传、参加各种贸易会及博览会、电话和面对面的直接洽谈都是可以采用的口头磋商形式。其中,涉及大宗出口或进口,或与外商进行合资、合作项目,或成套设备的进出口,由于涉及的谈判内容比较复杂,关系双方重大利益,涉及的技术比较复杂,交易双方都十分重视,往往由交易双方组成代表团进行面对面的磋商谈判。 (二)书面磋商 除口头磋商之外,交易双方还可以使用包括传真、电报信函、电子邮件等在内的书面方式磋商。 (三)行为表示 行为表示如在拍卖行、交易所等场合所进行的货物买卖形式等。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上3种磋商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四)电子商务 随着国际互联网的不断拓展和日益成熟,电子商务活动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国际贸易领域是最早感受到电子商务影响和冲击的领域之一。目前电子商务在外贸企业的应用有4个层次,即Internet层次、EDI层次、Intranet层次和具体的应用层次。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在谈判的过程中,买卖双方洽谈的内容主要围绕将要签订的合同进行。主要交易条件如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与支付等,这些交易条件在每笔交易中都不同。另外,如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交易条件叫做合同的一般交易条件,这些交易条件相对固定,是一方出售或购买商品时提出对每批交易都适用的一些基本交易条件。 第二节 交易磋商的程序 一、询盘 二、发盘 三、还盘 四、接受 一、询盘 (1)询盘虽然可以向多个交易对象发出,但不应在同一时期集中对外询盘,防止暴露我方销售或购买心切。 (2)询盘对询盘人和被询盘人在法律上均无约束力,但是在交易习惯上,应该避免出现只询盘不购买或不售货的现象,容易失掉信誉。 (3)询盘虽然对双方无约束力,但如果在询盘的基础上进行了磋商,最后达成了交易,如履约时发生了争议,原询盘内容也可以成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二、发盘 (一)有效发盘的构成条件 (二)发盘生效的时间 (三)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四)发盘的失效 (一)有效发盘的构成条件 这里所谓特定的人是指受盘人须为特定人,即发盘人在发盘时必须指明收受该项发盘的公司、企业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这项规定的目的是把刊载普通商业广告或向公众散发的商品目录、价目表等行为与发盘区别开来。这些行为的对象是未知的广大公众,而不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按照许多国家的法律,普通的商业广告不具有发盘的作用,而只是一项邀请发盘。 (二)发盘生效的时间 在发盘的生效时间问题上,各国法律是有分歧的。英美法系遵循投邮主义,认为发盘在发盘人发出发盘时生效;而大陆法系遵循到达主义,认为发盘在发盘到达受盘人时生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时生效。这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以及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内容。所谓送达是指将发盘内容通知对方或送交对方本人,或其营业地或通信地址。 (三)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发盘人在发出发盘之后,如发现有错误,或者遇到国际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或外汇汇率发生变化,发盘人就可能会要求更改发盘内容或撤回其发盘,在这个问题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第2款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 (四)发盘的失效 (1)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 (2)拒绝。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7条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即失效。 (3)还盘。当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某些更改的还盘表示,便构成对原发盘的实质上的拒绝,原发盘随之失效。 (4)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则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三、还盘 1)还盘一旦做出,当事人双方地位对调,原发盘人成为新的受盘人,而原受盘人成为新的发盘人。 2)未经还盘修改的内容或在还盘中未出现的发盘内容,对原发盘人仍有约束力。 3)一方的发盘经对方还盘以后即失去效力,除非得到原发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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