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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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高质量汇聚、共

享和应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福建)工作方案》为引领,根据一体化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政务数据供需对接通道,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统一部署,到2022年底前,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深层次、全局性问题的协调解决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完成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对接,政务数据供给和使用制度不断完善。2023年底前,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

机制基本成熟,“统一汇聚,按需共享”的一体化政务数据

汇聚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数据质量管理、分级分类管理、

安全管控等配套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政务数据汇聚

1.持续提升政务汇聚平台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持续做好汇聚平台功能提升,围绕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开放开发、数据安全等工作,提升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支撑能力;提升平台大数据分析支撑能力,支撑数据建模,分析、

挖掘等基础服务和应用环境支撑。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智慧运营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主动对接上级部门,配合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

(涉密信息系统除外)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智慧运营

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3.加快政务数据中心整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将所有非密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市级统一支撑的

云平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智慧运营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4.实现政务数据全量汇聚。根据全市政务信息系统资源目录和系统清单,按照“应汇尽汇”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

将全量数据推送到市汇聚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智慧运营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建立数据汇聚重点难点任务清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影响面大、涉及重要民生的部门数据,或其他难汇聚、难协调的部门,进行重点跟进、重点督促,对不配合、难协调的部门,实行数据汇聚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数据汇聚任务

完成。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智慧运营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6.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汇聚。根据省、市统一部署,

托市汇聚共享平台,按照“需求导向、急用先行、分类推动、成熟一批、归集一批”的实施路径,加强行业部门内的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以及开展医院、学校、供水、

供电、公共交通、邮政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汇聚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智慧运营中心、教育局、卫健局、

交通运输局、总医院、水务公司、供电公司、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7.持续完善基础数据库。根据已汇聚的部门数据,持续

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形成

准确可靠,可以服务部门实际场景的基础库。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智慧运营中心、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二)政务数据共享应用

8.梳理政务数据需求清单。主动对接市直部门,围绕权责事项,梳理事项办理所需共享的政务数据和证照,形成事项数据需求清单,做到同一事项的数据需求与上级部门保持

一致。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智慧运营中心,县直各单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9.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及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电子证照管理机制,各部门应调整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材料受理方式,凡是有条件可以通过证照平台共享获取的材料,应在办事指南中明确说明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各部门应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必要环节,确保在事项办理过程中,电子证照随办结同步生成、随变更同步更新或废止,在应用过程中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证照颁发单位要及时核对纠正、

补充、更新。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智慧运营中心,县直各单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对接。围绕需求清单,对简单场景需求的政务数据,按照平台申请流程获取共享接口或者数据。在数据共享需求对接中,发现数据生产单位存在“应汇

聚未汇聚”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完成缺漏的数据汇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智慧运营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依托省上“一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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