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谈判协议纠纷的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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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版pppt 第四节:国际商务谈判协议纠纷的处理 友好协商 概念 友好协商是指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磋商,各自做出一定的让步,在双方可以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消除纷争。 友好协商 特点和性质 1 不必经过冲裁和诉讼程序,可节省仲裁和诉讼的费用。 2 气氛氛围较好,有利于贸易关系继续友好发展。 3 双方都愿意通过协商,各自让步,承担一些损失,求得友好解决。 调解 概念 并不是所有争议都能够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当争议发生后,若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肯让步,争议就无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可将纷争提交专门的机构,由专门机构派专人进行调解。 调解 特点和性质 1 是诉讼调解使诉讼更加“人性化”。 当事人是民事纠纷诉讼的主角, 民事纠纷的处理结果 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2 是诉讼调解可以有效地降低诉讼的对抗性。 所谓诉讼调解, 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 根据自愿的原则, 对争议的民事权益 和法律关系,通过互谅互让, 平等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以解决双方民事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和 结案方式。 调解 3 是诉讼调解更符合诉讼效益的要求。大家知道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即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4 是诉讼调解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 民事纠纷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纷争, 当事人最清楚纠纷的真相和自己的利益所在。 调解 如前所述,由于诉讼调解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之间的互谅互让,通过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通过法院裁判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这样,势必大大降低和弱化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对抗性,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也有利于当事人的自动履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练习题:1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 案例分析 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回答 答:(1)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 1 )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 41 条规定 “ 造成环境污 染损害的民事纠纷,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 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 ” 答:( 1 )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 41 条规定 “ 造成环境污 染损害的民事纠纷,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 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 ” 答:( 1 )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 41 条规定 “ 造成环境污 染损害的民事纠纷,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 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 ” 案例分析 (2)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具备免责条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因此,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 一、概念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所达成的协议内容,自愿将相互之间的争议交给第三者,任其评断是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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