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docxVIP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docx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对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规定 (征求建议稿) 为落实《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做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内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看管工作,现就实施《试行办法》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切合《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为: (一)财务稳重、经营规范等有关证明文件; (二)拥有境外投资管理有关经验人员的教育经历、工作经验、从业资格、专业职称等基本情况介绍; (三)风险控制、合规控制及投资管理等主要制度。 二、切合《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为: (一)境外投资顾问(以下简称投资顾问)所在国家或地域政府、看管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业务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境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末财产管理规模证明文 件; (三)投资顾问的企业或合伙人章程; (四)投资顾问风险控制、合规控制及投资管理的主要制度; (五)投资顾问最近5年是否受到看管机构重要处分,是否有重要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看管机构立案检查的说明; (六)投资顾问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七)投资顾问及其关系方在境内建立机构及业务活动情况说 明。 前款规定的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该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摘 要。 三、切合《试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为: (一)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实收资本证明文件或境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 末财产托管规模证明文件; (四)托管部门人员配备、安全保存财产条件的说明; (五)托管业务的主要管理制度; (六)最近3年没有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域看管机构的重要处 罚,没有重要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看管机构立案检查的说明。前款规定的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该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摘 要。 四、资本召募 (一)召募申请或备案材料 境内机构投资者申请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许备案会合财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会共计划),除按《证券投资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9号)、《证券企业客户财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及有关规 定提交申请或备案材料外,还应该提交以下文件(一份正本、一份 副本): 投资者风险提示函; 投资者教育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会共计划的基本介绍; 2)投资者购置本基金、会共计划进行境外投资所面对的主要风险介绍; 3)对投资国家或地域市场的基本情况介绍; 4)拟投资本融产品或工具的基本知识; 5)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编报准则、选用标准。 投资者教育材料应该使用简洁、通俗易懂的中文语言书写,不应 当含有推广某一特定基金产品或会共计划、境内机构投资者或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但可对产品或服务作为实例加以引用,并且该引用不会产生任何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效果。 境内机构投资者如委托投资顾问的,还应该出具下列文件: 1)投资顾问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境内机构投资者与投资顾问签署的协议草案; 3)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托管人如委托境外托管人的,还应该出具下列文件: 1)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签署的协议草案; 2)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前款规定的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该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摘 要。 (二)基金、会共计划的名称应该切合以下要求: 语言简捷、明确、通俗易懂; 与基金、会共计划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国家或地域 相一致。 (三)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及其采用应该切合以下条件: 业绩比较基准应该在业绩评论期开始时予以明确; 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方法一致; 业绩比较基准的数据能够合理的频次获取; 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成分和权重能够清晰确实定; 认识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证券目前情况并拥有研究专长; 接受业绩比较基准的合用性并可合理说明主动管理与业绩比 较基准的偏离; 业绩比较基准拥有可复制性。 (四)基金、会共计划首次召募应该切合以下要求: 1.能够人民币、美元或其他主要外汇钱币为计价钱币召募; 2.基金召募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钱币;会共计划召募 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钱币,限额特定财产管理计划召募金 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钱币; 3.开放式基金份额拥有人不少于200人,关闭式基金份额拥有人 不少于1000人,会共计划拥有人不少于2人; 4.以面值进行召募,境内机构投资者能够根据产品特点确定面值 金额的大小。 五、投资运作 (一)除中国证监会还有规定外,基金、会共计划可投资于下 列金融产品或工具: 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单据、商业票 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钱币市场工具; 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可变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 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

文档评论(0)

152****712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