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公园建设技术标准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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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公园建设技术标准 ShandongProvinceMountainpark constructiontechnical standard 条文说明 44 目次 1 总则46 3 设计47 3.1基本规定47 3.2基础调研48 3.3总体布局48 3.4竖向设计49 3.5绿化种植设计50 3.6破损、裸露山体复绿52 3.7交通及铺装场地设计52 3.8水系设计及雨水收集利用53 3.9配套工程设计54 4施工与验收56 4.1施工前准备56 4.2绿化工程56 5养护与管理58 5.1基本规定58 5.2植物养护59 5.3绿地管理59 45 1 总则 1.0.1 山体是 “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周边重要的绿色生 态屏障,具有缓解热岛效应,调节微气候等多种生态作用。在加强山体生态本底 保护和修复基础上,对城市中或周边山体进行山体公园建设,发挥生态景观效应, 挖掘特色景观资源,传承文脉,满足居民在自然中观光游憩休闲的需求。在山体 公园建设中应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传承,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经济长效的原则。 为了规范山体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规定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规定了山体公园设计中各专业应遵循的相关技术规定。 46 3 设计 3.1基本规定 3.1.1 G1 EG CJJ/T85-2017 G1 本条所指 , 均依据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 为公园 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山体公园依据规模和功能可作为综合公园 (G11)、专 类公园 (G13)。EG 为区域绿地,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风景游憩绿地或生 态保育绿地,临近城市的可作为山体公园进行建设。 3.1.2 山体公园的规模和用地范围应以规划中的绿线为依据,确保规划内容在空 间上的落实。如有研究后需调整绿线范围的,应及时反馈给规划部门进行统筹调 整,避免出现山体公园各系统建设不完善,或后续城市开发建设对山体资源造成 破坏等情况。 3.1.5 在保证山体原有生态系统不被破坏,具有价值的山体资源、植被等完整的 基础上,可对山体景观进行提升改造,适当建设基础设施和游憩设施,满足人们 的游憩需求。 3.1.6 总体设计应包括总体定位、布局结构、功能分区、地形布局、园路系统、 植物布局等内容;专项设计宜包括生态保育与修复、水电系统、建筑及小品设计、 服务设施、标识系统等内容。 3.1.7 古树名木保护应按照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省政府令第316 号) 及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保护,古树名木保护范围 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 所围合的范围。 2 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 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 20 胸径 倍以内。 保护范围内,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 不应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 (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应种植缠绕古树名木的 藤本植物。 3.1.8在排除泥石流、泄洪等风险的山体公园,其中部、下部有较平坦区域时, 可结合绿地系统中防灾避险绿地规划要求,作为应急避险场地的,可设置相应的 47 设施隐藏于公园内容中,平时作为休闲健身场地,不影响山体公园的整体景观效 果和功能。 3.1.11 山体公园的建设应注意与原有山体景观的统一性,提倡采用生态环保的材 料和工艺,避免对山体环境造成破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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