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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业务相关会计及税务处理
一、引言
A 公司(以下简称A )是一家制造企业,将其生产所需的1000 件X 产品委托给B 公司(以下简称B)加工,双
方协议由A 公司提供所需Y 原料 10 吨(单价 10000 元),B 公司负责加工,并提供所需辅料价值5000 元,收取加
工费20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及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过B 公司平常也自购Y 材料生产X 构件直接对外销售,
销售单价每件 150 元,适用税率 5% (为分析问题方便,除特别说明外,上述数据不因X 产品及B 性质不同而变化)。
这类业务虽然比较常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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