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一、二).docxVIP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一、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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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一) 第一部分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及其政策解读 1.《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的政策解读中“2022年3月1日(含)后发出招标文件(招标发包)或签订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应执行《通知》的计价规定”,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如何执行? 答: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按相应施工总承包工程适用的计价依据执行。 2.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的费用标准依据哪个文件规定执行? 答:执行《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和《北京市配套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所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费用标准》(京建发〔2022〕190号)的规定(有相应调整文件的,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招标人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一项发承包项目中包括多个专业工程时,《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如何确定?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须经自主测算,合理确定,且不低于基准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费用指标区间的中间值,列入“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发承包项目中包括多个专业工程的,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发包人应结合发包条件和工程实际确定《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编制招标清单时,对应《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费用指标逐一列项,对不同专业工程按方案单独测算,分别不低于各专业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且不得重复计算(如: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与通用安装工程的脚手架费分别列项的)。二是在编制招标清单时,未区分具体专业对应《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费用指标逐一列项的,也应对不同专业工程按方案单独测算,分别不低于各专业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且不得重复计算,将合计费用列入对应措施项目中。(如: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对仅列明脚手架费,未区分具体专业的);三是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措施方案需根据项目整体编制,且不宜按专业拆分的,可按工程项目整体测算,不低于各专业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合计(如:建筑室外工程包含室外道路、管道、构筑物等工程的工程水电费)。 4.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如何确定? 答:可自主测算补充,但应注意补充子目的消耗量水平与《预算消耗量标准》保持一致。 5.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费用指标”中未包括的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如何计价? 答:“费用指标”中未包括的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涉及两类: 第一类是已发布相关管理文件的措施项目,如安全文明施工费、赶工措施增加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等,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号)和《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的规定,且不得低于按文件中下限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2)赶工增加费应执行《关于执行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京建法﹝2019﹞4号)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费用不得低于文件中下限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3)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应执行《关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单独列项计价的通知》(京建法﹝2017﹞27号)和京建发﹝2021﹞404号文的规定。 第二类是无对应管理文件给出具体费用标准的措施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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