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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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PAGE \* MERGEFORMAT 2 1-1- PAGE \* MERGEFORMAT 3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960.8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相关安排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3.24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6 月 1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843.15 万股 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发行人股份”或“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于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5)对于已作出的上述承诺,除第(2)项承诺之外,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股东银桥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股东黄昌华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其于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4、股东杭州南海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于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5、股东荣桥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P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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