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一阶段水平抽样检测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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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一阶段水平抽样检测卷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r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参考答案】:D 【考点】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解析】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显然符合赌博罪“以赌博为业的”规定,因此构成赌博罪。甲抢劫赌资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甲是在抢劫行为完成后,为了灭口而杀害乙的,这属于“另起犯意”,因此应该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点点拨】很多考生认为题目没说“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赌博罪。这是太僵化了。以赌博为主要生活来源显然是“以营利为目的”。 2、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D 【考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转化犯 【解析】甲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一种特殊的妨害公务罪,二者是法条竞合关系。对此应按法条竞合的原则处理:特别法优先。类似的还有抗税行为构成犯罪的。也不能定妨害公务罪。只能定抗税罪。本考点还可以扩大:在法条竞合时,有特别规定的犯罪,都按特别规定处理。例如,在医疗事故中致人死亡的,就只能定医疗事故罪,不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抗税罪都存在转化的问题。如果暴力致人轻伤以下的,仍定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就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甲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已致人重伤,因此应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多少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A、3000万元 B、1500万元 C、6000万元 D、5000万元 【参考答案】:D 【解析】:见《证券法》第25条。该条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4、日本人善本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威尔史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善本随威尔史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0年5月20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但未获批准。自2000年5月20日后,善本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 A、日本法律 B、美国法律 C、中国法律 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参考答案】:C 【解析】:自然人国籍的冲突和民事行为能力推据法 善本放弃日本国籍又未取得中国国籍期间为无国籍人,在确定民事行为能力方面以其定居国法为属人法。 国籍的冲突有积极冲突与消极冲突之分,将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与民事行为的准据法相结合起来,考查考生的灵活把握能力。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我国现行国际私法立法尚无关于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规定,但《民通意见》第182条有相关规定。对于消极冲突,《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5、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 A、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C、作出增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参考答案】:D 【解析】:答案:D.根据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知道A对. 根据第六十条【公司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知道B对。 根据第六十二条【股东决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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