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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类型/名称:程序文件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文件编号: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程序文件
1 目的
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修订工作,使其满足国家海事机构颁布的有关
适任标准和企业对职业人才的培养要求;满足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和要
求。
2 适用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评审、修订过程及实施的控制。
3 职责
3.1 院长负责审批人才培养方案。
3.2 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批原则意见、审核人才培养方案。
3.3 教务处负责提出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组织编写与评审人
才培养方案。
3.4 各系部负责收集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参考资料,具体编制各系部的人才培
养方案。
3.5 任课教师参与过程。
4 程序
4.1 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小组
4.1.1 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每届新生开学前确定。
4.1.2 教务处拟订本年度学历班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编写依据如下:
⑴学院获准开展的培训规模及上报的本年度招生专业和招生数量
⑵需满足的船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国际公约、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要求,
及用人单位、社会和学生对教育教学服务的知识结构和所应取得的效果、
能力等的要求
⑶适用对象、教学手段、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等因素
⑷以往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执行的效果、船员市场需求等
⑸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的分析和处理结果
4.1.3 教务处将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报教学副院长审批。
4.1.4 教务处组织召开各系部教学会议,宣讲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原则意见,并
提出编制的要求。
4.1.5 各系部主任根据学院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编制要求,成立本专
版 /版次:D/1 生效日期:2014.10.28 第 1 页 共 3 页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类型/名称:程序文件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文件编号:
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小组。小组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和管理级
船员以上资格。
4.2 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
4.2.1 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时,各系部应依据主管机关有关适任标准方面的要求、
委托培养合同、船员市场分析、以往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结合学院师
资力量、教学设备、教育手段,充分考虑:
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教学进度、课时分配的科学性及教学环节的衔接、协
调性等形成各专业论证报告。
4.2.2 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学制、培养目标与要求、课程设置与要求、教学时数
(标明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例)、学分、教学进度安排及有关说明。
4.2.3 各系部组织编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讨论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
合理性、科学性,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深入分析,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
制订,并留存《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会议纪要》。
4.3 人才培养方案的评审和审批
4.3.1 教务处聘请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教师、企业人事主管或管理级以上船员等对
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应由不同于编制组的人员组成。组织召
开人才培养方案评审会议,确认其适应性、充分性及可行性,并将会议记
录填写在《人才培养方案评审工作会议记录》中。
4.3.2 教务处根据评审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
教务处处长初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4.3.3 人才培养方案经院长批准后,教务处存档。
4.4 人才培养方案的发布
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后,由教务处下发至各有关部门,教务处要做好人才培
养方案发放登记,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发放登记表》,各部门要组织相关
教师学习实施。
4.5 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4.5.1 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有效的国家法规、国际公约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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