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程序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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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类型/名称:程序文件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文件编号: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程序文件 1 目的 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修订工作,使其满足国家海事机构颁布的有关 适任标准和企业对职业人才的培养要求;满足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和要 求。 2 适用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评审、修订过程及实施的控制。 3 职责 3.1 院长负责审批人才培养方案。 3.2 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批原则意见、审核人才培养方案。 3.3 教务处负责提出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组织编写与评审人 才培养方案。 3.4 各系部负责收集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参考资料,具体编制各系部的人才培 养方案。 3.5 任课教师参与过程。 4 程序 4.1 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小组 4.1.1 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每届新生开学前确定。 4.1.2 教务处拟订本年度学历班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编写依据如下: ⑴学院获准开展的培训规模及上报的本年度招生专业和招生数量 ⑵需满足的船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国际公约、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要求, 及用人单位、社会和学生对教育教学服务的知识结构和所应取得的效果、 能力等的要求 ⑶适用对象、教学手段、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等因素 ⑷以往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执行的效果、船员市场需求等 ⑸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的分析和处理结果 4.1.3 教务处将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报教学副院长审批。 4.1.4 教务处组织召开各系部教学会议,宣讲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原则意见,并 提出编制的要求。 4.1.5 各系部主任根据学院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编制要求,成立本专 版 /版次:D/1 生效日期:2014.10.28 第 1 页 共 3 页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类型/名称:程序文件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文件编号: 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小组。小组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和管理级 船员以上资格。 4.2 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 4.2.1 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时,各系部应依据主管机关有关适任标准方面的要求、 委托培养合同、船员市场分析、以往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结合学院师 资力量、教学设备、教育手段,充分考虑: 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教学进度、课时分配的科学性及教学环节的衔接、协 调性等形成各专业论证报告。 4.2.2 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学制、培养目标与要求、课程设置与要求、教学时数 (标明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例)、学分、教学进度安排及有关说明。 4.2.3 各系部组织编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讨论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 合理性、科学性,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深入分析,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 制订,并留存《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会议纪要》。 4.3 人才培养方案的评审和审批 4.3.1 教务处聘请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教师、企业人事主管或管理级以上船员等对 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应由不同于编制组的人员组成。组织召 开人才培养方案评审会议,确认其适应性、充分性及可行性,并将会议记 录填写在《人才培养方案评审工作会议记录》中。 4.3.2 教务处根据评审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 教务处处长初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4.3.3 人才培养方案经院长批准后,教务处存档。 4.4 人才培养方案的发布 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后,由教务处下发至各有关部门,教务处要做好人才培 养方案发放登记,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发放登记表》,各部门要组织相关 教师学习实施。 4.5 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4.5.1 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有效的国家法规、国际公约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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