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word精排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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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码:4-02-07-10 网约配送员 (2021年版)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新职业网约配送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达疆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睿易盈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同城即时物流分会、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中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兵器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国信赤玖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张灵芝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 2021年12月2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2021年12月2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2号)公布。 网约配送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1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网约配送员 1.2职业编码 4-02-07-10 1.3职业定义 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从事接收、验视客户订单并根据订单需求,按照平台智能规划路线,在一定时间内将订单物品递送至指定地点的服务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般智力、沟通能力、计算能力、空间感和色觉。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53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46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49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34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6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相关职业:快递员、邮政营业员、邮政投递员、快件处理员、邮政分拣员、邮政转运员、物流服务师等,下同。 相关职业:快递员、邮政营业员、邮政投递员、快件处理员、邮政分拣员、邮政转运员、物流服务师等,下同。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邮政通信管理专业、快递运营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等,下同。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邮政通信管理专业、快递运营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等,下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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