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体运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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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体运作;私募股权基金的概述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模式与设立 私募股权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流程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管理 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 案例篇 公司介绍 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第一章: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 第一节 :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PE),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向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一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区别于向公开证券市场的投资,其放弃了资本的流动性来追求长期投资资本的更高的收益。私人股权投资在后期的发展中尤其在中国更多的体现除其募集方式的非公开性,即向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不通过广告或变现的方式进行募集。 目前国内称呼为:创业投资。;第二节 :私募股权基金的起源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最早的雏形是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家投资银行家成立了一家投资机构KKR,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就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 据英国调查机构PEI统计,截至2007年2月,世界共有950支私募股权基金,直接控制了440亿美元。 私募基金的兴起彻底改变融资企业融资版图,也就是说当企业有难或事业正起步需要资金时,银行或IPO已不是首选,引进私募股权基金共同治理,防守让私募股权基金共同经营正逐步变成主流之一。;第三节 :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 1、在资金募集上,向特定机构和个人募集,通常包括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上市公司以及未上市大型集团公司等。 2、在投资上,多采用权益型投资方式。可通过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提供增值服务。 3、在投资期限上,一般可达5-7年,甚至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且多为封闭性投资,在投资期内不能退出,或只能通过IPO、并购、回购等方式退出,流动性差。 4、在退出机制上,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基本特点是“以退为进,为卖而买”,在投资的初期一般就会设置退出机制。;第四节 :私募股权基金与其他基金的比较;第??章: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概况 第一节 :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 早在1991年,就有外资基金包括黑石到中国探路,但大部分都处于观望状态。1992年IDG在波士顿组建太平洋中国基金,成为外资VC进驻中国的第一梯队,随后华登国际、汉鼎亚太、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美商中经等也进入了中国。 1995年中国通过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公司来华投资。从1995年到2004年很多风投机构进入中国,如凯雷、KKR、红杉等或直接进入,或在中国设立办公室。 2006年9也8日国务院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即10号文),中国企业通过红筹模式在海外上市的渠道收到限制,故此外资基金募集人民币基金同时选择在中国资本市场进行退出成为趋势。;第二节 :本土PE在中国的发展(及法制建设) 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与国家法律体制的健全是密不可分的。;概 述;概 述;概 述;第三节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现状;第二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模式与设立;第一章: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 第一节 :设立规定 1、主要法律依据: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2003年3月1日施行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施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2、公司形式:《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受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设立条件 《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指定共同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第7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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