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事诉讼法司考模拟试题主观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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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事诉讼法司考模拟试题主观题 2021年民事诉讼法司考模拟试题主观题 PAGE / NUMPAGES 2021年民事诉讼法司考模拟试题主观题 ()   案情: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耗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规定其补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合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补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后支持了钱某所有主张。   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规定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补偿损失,并规定退伙析产。乙市中院通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要参加诉讼当事人,遂告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到调解合同,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补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补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补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批准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问题:   1.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起诉状或法院一审判决书构造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两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2.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解决?   3.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4.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进一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各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必然选取;同步,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主线出发点,让有理有据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状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关系。   答题规定:   1.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畅通;   3.请按提问顺序逐个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1.法院应当受理此案。依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畴,被告为复议机关,且张某具备原告资格,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不存在不受理情形,故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2.不成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属于政府积极公开信息,不是依申请公开信息,故不应当规定该信息与申请人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关于。   3.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回绝公开目录行为与否合法,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属积极公开信息,如省政府已授权财政厅拟定并发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发布;如未授权有关机构拟定并发布,省政府应积极发布。   4.对于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公开信息未予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机关应当予以调查解决。   5.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普通,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与否撞倒刘某,以及有关补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到合同。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规定补偿。刘某提交证据涉及:甲市B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解决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与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与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与否因医疗办法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拟定王某车与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以为,王某车与否撞倒刘某无法拟定,但虽然王某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因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而,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步,刘某因违背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经济损失承担50%补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阐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以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步,二审法院以为,一审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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