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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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紧急医学救援的事件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2重大事件(Ⅱ级)   2.3较大事件(Ⅲ级)   2.4一般事件(Ⅳ级)  3 紧急医学救援组织体系 3.1紧急医学救援领导小组 3.2紧急医学救援专家组 3.3紧急医学救援机构 3.4紧急医学救援专业应急队伍 3.5现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 3.6应急联动  4 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2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及指挥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4 院内救治 4.5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应急救援基本原则 4.6 信息报告和发布 4.7 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5 紧急医学救援评估 6 紧急医学救援的保障   6.1信息系统   6.2急救机构   6.3紧急医学救援专家组   6.4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   6.5物资储备   6.6紧急医学救援经费   6.7紧急医学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6.8其他保障 7 紧急医学救援的公众参与 8 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8.2预案制定与修订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紧急医学救援的以下灾害性事件: (一)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二)暴力或恐怖事件; (三)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矿山、压力容器等)事件; (四)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 (五)各种重大交通事故; (六)食物和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或职业性中毒事件; (七)生物制品或化学物品或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或持久性环境污染的事件; (八)甲类传染病的发生或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九)突发和严重的医院内感染; (十)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相关事件。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服从大局、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紧急医学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紧急医学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事件。 3 紧急医学救援组织体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健康局要在县政府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紧急医学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县政府成立的紧急医学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救治专业应急队伍)、现场卫生救援指挥部。 3.1 紧急医学救援领导小组 3.1.1 成立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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