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管理制度.docx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一)管理人员包括: 1、公司的正、副总经理; 2、公司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 (二)业务人员包括: 1、从事期货交易的劝诱、开户、受托、执行、保证金收付、结算及交割业务的人员; 2、从事期货交易投资分析、咨询或期货经营机构内部财务、业务稽核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人员。 第二章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第二条 业务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正直诚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并在申请从事期货业务前三年无经济违法纪录; (五)接受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在证监会授权统一组织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合格,且获得证监会授权统一颁发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条 管理人员除应当具备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证券或金融机构工作三年以上,并曾担任证券或金融机构部门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 (二)在证券或金融机构工作五年以上,并曾担任证券或金融机构部门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 (三)从事与期货交易上市品种相同商品的经营工作以上,并曾担任部门经理以上或同等职务; (四)在期货、证券、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五年以上,并曾任科长以上或同等职务; (五)有充分事实证明期具备期货专业知识或期货经营经验,并能有效经营期货业务。 第四条 申请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者,应当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证监会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 本公司对从业人员资格实行两年一次的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应当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证监会授权机构办理资格证书验证手续。 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办理资格重新确认手续; (一)对其任职的期货经纪公司的破产负有直接责任; (二)发生本规则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 (三)在申请取得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验证和注册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 第七条 人业人员发生变动,公司于变动发生后三十天内依下列规定向证监会授权机构登记: (一)对发生职务调动、升迁的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变更登记; (二)对发生死亡、辞职、解雇、解任和退休情况的从业人员,进行注销登记; (三)对经证监会依《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被终止资格和注销资格的从业人员,进行终止或注销登记。 第八条 本公司所聘从业人员,在该从业人员就职后三十天内,向证监会授权机构申报备案。 第九条 具有从业人员资格但一年以上未被任何期货经营机构聘用者,视为自动放弃从业人员资格。如欲继续于本公司从事期货经营业务,应当重新取得从业人员资格。 第三章 从业规则 取得资格证书者可以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业务。 本公司从业人员在同一聘期内,只

文档评论(0)

liuxing04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李**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