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9页,其中可免费阅读8页,需付费9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引言
历史文化街区作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三级保护层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容纳人们日常生活、形成城市多元社会文化结构的基本单元,是城市集体记忆的基础载体,也是历史城市在空间和时间维度上突出普遍价值的重要体现。自1982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以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从最初保护“古建筑或建筑连片地段和街区”扩展到保护“本体及其整体风貌、特色”,进一步发展为按照详细规划的编制思路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再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 的颁布和《历史文化名城保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