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规范(合同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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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负责岗位 合同管理 1.标准合同管理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标准合同定期增补。 1.标准合同增补前,应征询业务部门对标准合同的增补需求,结合业务部门需求确定增补合同清单; 2.增补的标准合同由法务起草,征询业务部门意见修改后,由法务进行复核,报流程审批通过后上线。 3.征询业务部门意见时,应提醒业务部门确认:(1)合同中涉及的业务条款内容;(2)合同要点设置;(3)固定条款设置;(4)履约节点设置。 3.标准合同增补每半年1次,每次工作周期为1个月,在1个月内完成标准合同增补工作启动至合同上线的全周期工作。 4.针对业务需求迫切的标准合同,可不受半年一次增补的频率限制,可即时增补,即时增补的工作周期为5个工作日。 集团法务岗主导 地区法务岗配合 2.经审批通过的标准合同,上传OA系统(上线)运行。 1.每份标准合同经审批通过后,应制作合同模板,合同模板经法务二道复核,方可上传OA后台管理系统; 2.标准合同上传OA后台管理系统后,以电子邮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新增的标准合同清单、正式开放使用的期限及标准合同使用指引;一次性新增上线标准合同10份以上的,还应当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 3.单份标准合同上线的工作周期为5个工作日;多份标准合同批量上线的工作周期不超过1个月。 集团法务岗 3.指导业务部门使用标准合同 1.协同信息部制定《标准合同系统使用指引》,并在OA系统公示;标准合同系统功能更新或修改后3个工作日内,修订更新《标准合同系统使用指引》。 2.遇业务部门咨询标准合同使用的,指引咨询人参考《标准合同系统使用指引》,仍有疑问的,应耐心解释。 集团法务岗 集团法务岗 地区法务岗 4.及时修改、更新标准合同条款 1.标准合同使用过程中,发现合同条款不当或错误,或根据新法颁布、情况变化等原因需要更新合同条款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毕;涉及业务条款修改的,应征询业务部门的意见; 2.修改后的标准合同内容应提报审批,提报时说明修改原因、修改内容。审批通过后,标准合同模板更新上传OA系统后台,并开放使用。 3.涉及重要业务条款修改的,应邮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标准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及修改原因。 4.每季度向业务部门征询标准合同条款修订和更新需求1次,结合业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和更新标准合同条款,操作步骤同上。 集团法务岗 5.标准合同库保持日常维护和管理 1. 标准合同库由法务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2.全套标准合同除上线运行外,还应在OA系统公示,供各部门下载使用。公示的标准合同内容应与上线运行的标准合同一致。 3.标准合同实施统一编号; 4.标准合同增补、修订、更新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同步更新线上标准合同及OA系统公示的标准合同。 4.标准合同库每月例行检查1次,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增补的标准合同未上传、是否有修订的标准合同未更新、系统后台上线的标准合同与OA系统公示的标准合同是否一致等。 集团法务岗 2.重大合同拟定 1.起草重大合同 1.“重大合同”指:投资并购、融资、土地、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需根据实际情况起草的重要合同。 2.重大合同起草前,向业务部门了解:合同背景情况、合同拟达到的核心目标、合同需体现的重要商业条件,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手续流程等内容,确保起草的合同合法性及可操作性。 3.发现合同所涉的业务事项存在法律风险的,应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并提出解决建议,按照与业务部门沟通一致的解决方案起草合同条款。 4.法务与业务部门对法律风险的解决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发出合同时,应当同时书面提示存在的法律风险及解决建议,供公司管理层参考决策。 5.重大合同至少经法务二道审核后方可发出。 6.合同拟稿应当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在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明起草合同的核心内容、需重点提示的法律风险及解决建议。 7.起草合同前,与业务部门对回复期限协商一致,按期回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回复的,提前与业务部门沟通一致。 2.重大合同征询意见并修改 1.重大合同涉及多个业务部门评审的,起草后发送主办业务部门,提示主办业务部门向各业务部门征询、收集意见。2.法务按照业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条款修改应注意全文一致性,关注合同其他条款是否也需相应修改。 3.各业务部门对合同意见不一致时,提示主办业务部门组织各业务部门召开会议讨论一致。 4.条款修改涉及法律风险的,参照合同起草的工作要求执行。 5.合同修改的回复期限及回复方式,参照合同起草的工作要求执行。 3.重大合同定稿并提示重要法律履约事项 1.重大合同至少经法务二道审核后方可定稿; 2.合同定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主办业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参与重大合同评审的,抄送其他业务部门。 3.重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方面特别需要关注的履约事项的,应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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