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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人事规范细则
序号
类别
模块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配套文件
1
法务人事
人员配备
人员招聘与团队组建
1、法务人员配备由总监统筹与部署,编制年度计划,并根据公司发展及时调整;
2、应形成两个层级以上岗位设置;
3、法务经理协同人力与资源行政部负责具体岗位招录,法务总监负责录用审批。
2
外聘律师管理
选择、推荐外聘律师;签订、审核律师服务合同;对各地区公司使用外聘律师进行预审;协调外聘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对外聘律师工作进行统计、核查、监督和评价。
1、法务中心各对接人员每年对外聘律师库进行评价与更新;
2、与律师的沟通形成良性循环,主导并推进案件或非诉事项的办理。
《外聘律师管理规范》
3
录用标准
录用总监、法务经理、法务专员
1、法务专员:
(1)学历背景: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重点大学全日制法律专业者优先;(2)相关经验:1年以上房地产法律工作经验,有知名房产公司任职经验者优先;(3)专业能力:法律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强;(4)职业精神:良好的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善于团队合作,富有工作激情;(5)人格特质:积极进取、主动思考、富有激情;(6)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律师执业证者优先;(7)熟练掌握办公室软件,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
2、法务经理:除以上条件外,(1)3年以上房地产法律工作经验;(2)具备很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3)具备项目管理经验。
3、总监:除以上条件外,(1)须具备5年以上与知名房地产法律实务相关的工作经验;(2)具备很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3)具备重大项目管理经验。
4、法务负责人对录用标准有权进行更新,对个别招录进行调整。
4
团队建设管理
定期内部培训;
形成会议体系;
能力提升。
1、法务经理形成新法务成员培训基本资料,确立专人对新成员正式入职三日内予以内部培训,熟悉工作环境;
2、法务中心每月召开部门会议;对于重大事项与紧急事项的讨论,不定期召开临时讨论会;
3、法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坊,每位成员轮流担任主持人组织工作事项的相关互动,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发布活动成果。
4、在工作节奏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允许法务成员自主参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部培训。
5
轮岗轮调
法务专员的岗位调动;
集团与地区公司之间法务岗位调换。
1、根据业务锻炼、风险控制等工作需要,法务中心可研究决定调配法务专员营销、运营等部门轮岗;
2、地区轮换周期至少3个月以上,方案由总经理以上人员结合被调配人员意愿制定方案,报上级负责人审批,法务成员除生育、哺乳、重大医疗等特别原因外,需服从接受调配;
3、法务负责人确定轮岗论调具体周期,跨地区的轮调,公司可予以被调动人员适当经济补贴。
6
职责分工
总监、法务经理、法务专员职责
1、总监: 全面统筹法务工作。
2、法务经理:负责法务对内对外各项工作,负责流程的审批与监督,把控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3、法务专员:负责法务日常工作,协助处理或者负责地区公司法律实务,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运营、工程、诉讼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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