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托收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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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托收课件

·国际贸易实务 承兑交单托收条款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 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acceptance. ·国际贸易实务 课外学习要求 比较票汇、托收(和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中汇票使用和格式的异同点。 FOB无单放货问题的研究 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的支付条款示例 阅读环宇公司和华信公司的信用证。 比较环宇公司的售货合同与信用证,确定信用证修改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货款的支付 — 托收 主讲教师:沈蕾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 ·国际贸易实务 主要学习内容 1、票据:本票、汇票、支票 2、支付方法:汇付、托收、信用证等 3、支付方法的应用和合同支付条款; 4、国际结算风险与欺诈 ·国际贸易实务 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有关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光票托收/跟单托收 ·国际贸易实务 托收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即出票人,通常是卖方。 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委托人的代理人,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代收行(collection bank):即托收行的代理人,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付款人(drawee, payer):即受票人,通常是买方。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或单据的银行。(代收行) 需要时代理(principal’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国际贸易实务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代收行 合同规定付款交单方式 2.寄交托收指示书、汇票货运单据 1 装货,填写托收委托书,开立汇票,跟单交付 托收行 3 按委托书指示向买方提示汇票和单据 4 审单无误后付款 5 付款后代收行交单 6.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 7 交款 付款交单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P) 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国际贸易实务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代收行 合同规定承兑交单方式 2.寄交托收指示书、汇票、货运单据 1 装货,填写托 收委托书,开立汇票,跟单交付 托收行 3按委托书指示向买方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人承兑汇票,银行交单 4 到期日付款 5.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 6。交款 承兑交单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D/A) ·国际贸易实务 托收统一规则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由国际商会制订,现行版本“URC522”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共26条,分为总则、托收形式和结构、提示方式、义务和责任、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其他规定共7个部分。 “URC”是仅次于“INCORTERMS”和“UCP”的第三大国际惯例。(P168) ·国际贸易实务 托收当事人法律关系 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代理关系,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应受代理法一般原则的支配,特别是本人(委托人)应补偿代理人的开支,向其支付报酬;代理人应尽职尽责地完成代理事务,并不得越权。 ·国际贸易实务 托收的性质 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托收行和代收行的责任仅限于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并在遭拒付时及时把详细情况通知委托人,他们对汇票的付款人(受票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 托收的利弊分析 对买方有利: 免去开信用证的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 若采用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还可以享受借单提货和承兑交单提货的融资便利。 对卖方不利: 先发货后付款,收汇风险大(D/A大于D/P); 货物被拒收的被动; 支付托收费用; 无单放货风险(特别是FOB条件下)。 案例3(教材P174) 《关于规避无单放货风险的通知》 ·国际贸易实务 “FOB”无单放货(1) 外经贸部于2000年12月份发布了《关于规避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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