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朋的文献综述.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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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朋的文献综述.doc

文献综述 一、引言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程,劳动与劳动权、就业与就业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下岗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工资拖欠的法律制裁,未成年工和女工特权的特殊保护,都无时无刻地关系到我们每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社会成员。这些问题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值得我们关注与重视的。如何在发展经济中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劳动维权案件中怎样体现出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如何实现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就业的法律原则,如何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等等,这些问题是劳动法律和劳动法学所必须关注和解决的。结合这些热点问题和法学家的各种观点,在此选取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这一方面,笔者整理收集了最近相关的学术界文献资料,意在对该问题做一番有益探讨。 二、综述 (一)对劳动者权益的界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城镇中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过大,而且长期增长,远远超过了就业需求量,劳动就业压力非常大,并会长期存在。在这种形势下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直接使劳动者更加看重劳动机会,也间接导致了在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而放弃了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反而又放任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使之有增无减。据统计,80%以上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造成的。可见在这种劳动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涉及劳动者不断增多的新趋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将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 对于劳动者权益的范畴,《劳动法》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做了具体规定,包括: 1、 平等就业权,包括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 2、 劳动报酬权。 3、 劳动休息休假权。 4、 劳动安全卫生权。 5、 劳动者接受技能培训的权利。 6、 劳动者社会保险方面权利。 7、 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权利。 (二)学术界关于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的研究现状和各种观点 研究现状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一般认为,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劳动用工制度逐渐从“固定工”过渡到“合同工”, 1994年公布《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专章规定,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但是,在日益市场化的经济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样式,《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的不完善之处也日益显现。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要求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扣押证件,等等现象不断出现,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劳动合同争议急剧上升,劳动者权益受到极大损害。 有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劳动合同法纳入立法规划,经过四次审议,广泛征求社会建议的基础上,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于2008年1月1日实行。 第二,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为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在第一条中作了明确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学术界争论不止,焦点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法是否偏袒地保护了劳动者单方利益,损害了用人单位方的利益,即所谓“单保护”和“双保护”之争。主要存在两类观点: (1)认为劳动合同法只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而未顾及用人单位方的利益。此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宗旨中只提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相比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一章的相关修改而言,很明显的加强了对劳动者方的保护。如此以来,可能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进一步加大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用工责任,最终不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笔者则认为此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2)另一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虽然在表述上侧重对劳动者的保护,实质而言恰恰体现了双向保护的价值取向。 首先,劳动合同虽然具有民事合同的一般性质,但不可否认的是,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特殊性导致了劳动合同必然偏重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而限制过度的契约自由。其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他们即是利益矛盾双方,也是相互依存的共同体。保护劳动者亦即保护了企业的劳动力资源,保障了企业的盈利。另外,高素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的现象也只是个案,“强资本、弱劳工”依然是我国现阶段主要的劳资格局。应该说,《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措施是适当的。相比较两种观点,笔者较为赞成第二种观点。 学术界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各种观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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