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ppt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P.14《水法》第二条: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另由法律规定,不适用本法 2、为了防止水体污染,排污单位发生污染事故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P.17《水法》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船舶造成污染事故的,应当向就近的航政机关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3、哪些水体、区域内不准新建排污口?P.17第二十七条:   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本法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治理;危害饮用水源的排污口,应当搬迁。;4、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禁止从事哪些活动?p16,第二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护区。在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其他等级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当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禁止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工程。 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撤除或者限期治理。 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应当加强保护。 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5、排污单位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在何种情况下可能被处以罚款? P.19《水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排污单位成心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撤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分款。 6、在城市污水处理技术政策中,2023年全国设市城市的污水平均处理率是多少? p.180《城市污水技术政策》2.1条:           2023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7、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水质有何要求? P.180《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2条:           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并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 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应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并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使其到达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旅游风景点、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经济开发小区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独立工矿区的工业废水,应进行就地处理达标排放。;8、城市污水处理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什么?P.181《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条:           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 处理单位水量投资 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 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本钱 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本钱 占地面积 运行性能可靠性 管理维护难易程度 总体环境效益等。;9、什么是一级强化处理和二级强化处理工艺?p.181-182(4.2) 4.2.1 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 4.2.2 二级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在20万m3以上(不包括20万m3/d)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它成熟技术。 日处理能力在10万m3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4.2.3 二级强化处理: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10万m3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47****426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认真 负责 是我的态度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