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程(第三版) 教案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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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程》课程教案 教学任务 绪论 学时 2 授课地点 ●多媒体教室○企业○专业教室○实训室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掌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学习内容 法学的概念、体系和法理学的基本内容,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理论体系、学科地位和作用。 重点难点 重点: 法学的概念。 法理学的概念。 法理学的学科地位。 难点: 法学体系的内容和结构。 教学内容 教学活动及学习要求 本章引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第一节 法学概述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是人们关于法律这一人类社会历史现象的理论化的认识。二、法学体系 法学体系是通过对法学研究对象分科而形成的法学研究范围。法学分科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法学研究对象所作的分类。在法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不同学派所采用的分科标准不同,从而形成学科不同的法学体系。一国的法律体系是该国的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同时又受国外法学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学体系也将不断地发展和变化。 第二节 法理学概述 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法理学一是要确定构建对法律科学认识的方法和语境;二是要揭示法律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三是要明晰法律的本质、价值、功能和作用,回答法律是什么;四是抽象、概括法律的运行机制及法律的结构和形式;五是证明、阐述法律的核心问题——法律权利义务;六是最终形成由法理学对法律现象科学认识的理论体系。 二、法理学的概念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为定义法理学的概念提供了路径。法理学是通过探求、分析、论证、阐述关于法的普遍性、一般性范畴及原理、规律,构建对法律现象科学认识的理论学科。 第三节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体系 一、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一)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人们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一般方法的理论,也是科学认识论的基本前提,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总的方法论。 (二)基本方法 1.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注重对法律的价值,如正义、自由、平等、效率进行研究,即“法律应当是什么”。尽管现行法律已对某一问题加以规定,但是我们还要研究它是否符合人和社会的需要和理想。 2.规范分析方法 规范分析方法注重对法律的概念、形式、效力和渊源进行研究,即“法律是什么”。这种方法仅限于对法律规则本身的内容进行解释,很少涉及甚至不去考虑法律以外的因素对法律的影响,它以国家制定的实在法为对象,运用逻辑和语义分析方法明晰法律的概念、揭示概念间的关系、概括法律的结构。 3.社会实证方法 社会实证方法注重研究法律的效用,即“法律实际上是什么”。这种方法基于事实分析,把法律放入社会领域进行实证研究,描述法律现象、检测法律现象、评价法律现象、预测法律现象。 (三)具体方法 1.社会调查法 社会调查法是指通过社会调查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律运行机制进行实证研究的法学方法。 2.经济分析法 经济分析法是指运用经济学原理、范畴和方法分析法律问题的法学方法。 3.历史考察法 历史考察法是指把法律现象同一定的历史条件联系起来予以考察的法学方法 4.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指对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和法系的法律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的法律加以比较研究的法学方法。 5.语义分析法 语义分析法是指分析法律语言的要素、结构,考察词语、概念的语源和语境,从而确认和选择法律概念的语义的法学方法。 二、法理学的体系 我国当代法理学体系由绪论、法律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的运行三部分构成。绪论阐述法学、法理学的研究对象、范围、方法。法律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演进;法律的本质、作用和价值;我国当代法律的性质、特征和作用;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要素;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的体系结构。法律的运行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违法;法律监督;法律程序;法治。 第四节 法理学的学科地位 法理学的学科地位是指法理学与整个法学的关系。在整个法学体系中,法理学居于非常特殊的地位:一方面,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分支学科,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则、概念、制度、发展变化规律,它总是站在法学学科发展的最前沿来跟踪、吸纳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成就; 另一方面,法理学是对本国的法律、外国的法律、现在的法律、过去的法律以及部门法进行研究、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的结果,其内容具有基础性、一般性、根本性和普遍性,对部门法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与理论支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意义。 一、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正因为法理学研究的是“一般法”,所以,它也被法学家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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