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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
为有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结
合全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耕地资源摸底调查,为全盟有效利用新增耕地后备资源、科学实施耕地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打好基础;开展建设用地摸底调查,为盘活存量资源,消化处置低效用地做好前期工作;构建国土空间“三级三类”规划体系,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探索性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全盟土地资源价值提升、资源要素活性持续增强,保障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晰。
1.摸清全盟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和未利用地等情况。结合已建、在建或规划建设的水利工程,水资源保障能力较强,
可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的总量、分布,摸清全盟耕地后
备资源潜力和未利用地等情况。
2.摸清农村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情况。一是使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摸清农村建设用地地类图斑位置、面积、范围等情况,二是结合农村村庄分类及村庄规划等专
项工作,摸清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优化潜力等情况。
3.摸清城镇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及开发区低效用地等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位置、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基本情况。二是借助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按年度对开发区供而未用、投入产出低
效等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4.结合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摸清全盟矿山用地及复
垦情况。
责任单位:盟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盟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水务局、林草
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建立阿拉善盟"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盟、旗、苏木镇"三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编制完成盟、旗、苏木镇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并严格管控“三区三线”,锁定城镇
开发建设空间,控制城镇无序蔓延。将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许可和实施管理的依据,对需要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区域、街区、单元等尽快启动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农村牧区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指导土地综合整治,推进高效利用。涉及空间利用的交通、能源、水利、市政、人防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三区三线"及各类专项规划统筹后上图入库,为统
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
责任单位:阿拉善盟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完成
2.全面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以及闲置土地大起底和集中处置攻坚行动,将全盟近5年违法用地和例行督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全面纳入专项整治范围,补充完善问题台账,强化整改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化解
存量违法用地问题。
责任单位:全盟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完成
(三)分类精准施策,推进重点工作。
1.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整治。积极开展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将全盟“十四五”期间577亩增减挂钩建设任务按年度分解下达至各旗(区)。加快推进阿拉善左旗2021年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宗别立镇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盟自然资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
配合单位:盟财政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释放存量建设用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保障土地供给,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充分考虑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的形成原因,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于因政府行为或政策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问题,可通过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改变用途或规划条件、安排临时使用、等价置换、协议有偿收回等途径处置。因土地使用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按照相关规定,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批而未供土地,要对应提出土地供应措施,限期消除供地"障碍",形成有力的供地条件,尽快完成土地供应任务,确实无法供应的,可采取调整核销批文方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022年消化处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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