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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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学生校园欺凌,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动学生全面发展,建设“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增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省教育厅等11部委结合印发的《省增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及教育局《增强中小学生欺凌综 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职责 成立以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家委会主任、学生会主席、法律顾问、驻地派出所负责人(法治副校长)为成员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的领 导和实施,做到分工明细,职责明确。 该委员会下设七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我校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 即时汇报。 2、宣传教育组 该工作组由学校政教处、团委、级部、班主任、学生会、团总支、家长委员会、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驻地派出所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校园学生欺凌治理的宣传教育,利用法治报告、法治教育课、国 旗下讲话、主题班团会、家长培训、宣传展板等形式,宣传国家的法 律法规,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法治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提升学生辨别是非的水平和自我防范水平。 3、信息收集反馈组 该工作组由政教处、生活服务科、班主任、家长委员会、宿舍管 理员、学生会、团总支等成员组成,负责校园欺凌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据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来看,其有着持续时间长,隐秘性强,性质恶劣,对受害人伤害严重等特点。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初次 欺凌发生后,未能即时发现,即时处置。 该工作组要做到即时发现,信息畅通,上通下达,防微杜渐,将 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4、紧急救护组 该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保卫科负责同志和校 医组成。负责欺凌事件发生后的紧急救护和安全保护。 若欺凌事件发生后,出现人身伤害或危险状况,该工作组要立即启动工作,对受伤学生实行紧急救护和医疗救治。若当事学生出现情 绪激动,有危险举动,保卫科要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处置。 5、心理疏导组 该工作组由政教处、级部主任、班主任和心理老师组成,负责欺 凌事件发生后的心理疏导工作。 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在当事学生甚至全体学生中引起群体性心理 波动,该工作组要即时介入,做好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 6、调查处理组 该工作组由分管副校长、政教处、级部主任、班主任、家长委员会组成,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要做到调查细致,界定准确, 结果适当,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校长和学校党委会研究批准。 《增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 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准确合理处理。 7、对外联络和舆情监控组 该工作组有分管副校长、校长办公室、宣传法规科、团委组成, 负责对外联络、逐级汇报和舆情监控工作。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若性质严重,有触犯法律法规情节,则由 该工作组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寻求介入和协助。 该工作组要根据情况向社会和媒体发布信息,做到即时、透明、 公开,做到不夸大,不隐瞒,准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处置工作流程 1.接到举报、反映或发现欺凌、疑似欺凌事件,各工作组立即启 动,展开工作; 2.展开调查,实行落实。如初步判断情节严重或事发现场有明显 违法犯罪嫌疑,则立即报警处置; 3.根据调查落实情况,认定是否属于欺凌行为,若属于欺凌,认 定情节轻重; 4.根据情节轻重出具处理意见,涉及违法犯罪的,则请公安及司 法部门介入处置; 5.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 关规定处置。 6.当事人申诉和复查。假如当事人对认定和处置结果有异议能够申诉组织复查。确需复查的,由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必要时聘请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实行认定,提出处置意 见并通知家长、学生。 7.根据事实及申诉情况实行最终认定处理; 8.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处罚规定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将实施欺凌学生处罚纳入校规。主要处罚规 定如下: 1.情节轻微且属初次:对实施欺凌学生展开批评、教育。实施欺 凌学生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2.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实行予以批 评、教育,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水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3.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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